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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个人违法立案比例提升 北京最高罚200元

北京商报  2020-09-04 09:47

[摘要] 垃圾分类行动落地第4个月,北京厨余垃圾分出量创新高。9月3日,北京市城管委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4个月来全市取得的工作进展。随着相关部门执法力度的提高,垃圾分类个人违法行为的立案比例也提升了23.91个百分点。

垃圾分类行动落地第4个月,北京厨余垃圾分出量创新高。9月3日,北京市城管委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4个月来全市取得的工作进展。据统计,8月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超5月数据的4.4倍。随着相关部门执法力度的提高,垃圾分类个人违法行为的立案比例也提升了23.91个百分点。对此,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个人违法行为占比的提升,相关部门将对多次违法者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款。

家庭厨余日均分出量逐月上升

自《条例》发布以来,全市家庭厨余垃圾分出量逐月上升,自5月的740吨/日增长至3268吨/日。据统计,8月,北京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3268吨,环比7月增长1399吨,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15.41%;其他垃圾日均清运量下降至1.79万吨,同比2019年8月日均清运量下降34.14%。

“今年4月,全市印发《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对分类驿站、固定桶站等垃圾分类投放点为什么设、怎么设、达到什么标准等进行了一一明确。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部署,围绕垃圾分类‘设桶、盯桶、管桶’三个关键环节,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分类桶站建设工作。”北京市城管委副主任李如刚表示。

目前,全市桶站配置率创新高。数据显示,截至8月30日,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的分类驿站519座,全市现有分类固定桶站8.1万个,达标桶站4.7万个,达标率为58%。李如刚指出,按照工作部署,今年底前,全市居住小区将基本完成生活垃圾桶站达标改造工作。

宾馆景区分类合格率超九成

在采访中,环保公益组织“零废弃村落”发起人陈立雯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于垃圾分类行动而言,厨余垃圾的源头减量应是贯穿整个工作环节的重中之重。

对此,市商务局成立了商务流通领域消费垃圾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商务流通领域消费垃圾源头减量的工作方案》,并明确推进净菜上市、餐厨垃圾源头减量、电商包装减量等六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随后,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北京烹饪协会时间发出“制止餐饮浪费继续光盘行动”倡议书,全市餐饮企业也相继推出“半份、半价”、“小份、适价”服务方式和“光盘奖励”等措施;市文旅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宾馆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北京市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宾馆饭店不得主动提供牙刷、梳子、剃须刀、指甲锉、浴擦、鞋擦等一次性用品;餐饮企业不得主动提供筷子、勺子、叉子、刀具等一次性餐具等。

“餐饮企业需张贴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目录,快餐企业逐步推广使用重复性餐具;外卖业务不再默认提供一次性餐具。目前从外卖平台统计来看,已有15%-20%的订单选择不需要餐具;我们逐步推广半成品鲜切菜,倡导企业提高食材利用率;推进餐饮外包装规范减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大型餐饮企业建设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等。”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丁剑华补充指出。

截至目前,全市在业星级宾馆饭店及等级景区垃圾分类取得显著成效。目前,营业的星级宾馆饭店(402家,营业342家,占比85%)和开放的等级景区(238家,开放190家,占比8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合格率均在95%以上。

加大个人违法行为处罚

截至目前,《条例》已正式实施4个月。在此期间,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查处个人违法行为的立案量占全部立案量的比例,从5月的34.04%上升到8月的57.95%。其中,丰台、房山、昌平区执法检查工作较突出,人均立案处罚数排全市前列。

据统计,5月1日-8月31日期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累计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26.12万家,发现问题1.52万家,问题率为5.8%;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7608起,其中对群众举报强烈、违法行为严重的128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个人违法行为查处3455起。

“从已立案查处主体责任单位违法行为分析看,小区物业、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商场超市等主体责任人存在问题仍较为突出;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仍然主要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收集运输单位混装混运,未按规定设置厨余垃圾收集贮存设施,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等。”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指出。

温天武进一步表示,全市本着“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原则,对个人违法行为设定了处罚梯度。违反《条例》,先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比如物业、社区、垃圾桶的值守人员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报告城管执法部门,予以书面警告。警告后,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如果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社区服务活动,可不予以处罚。

此外,李如刚针对当下市民关切的厨余垃圾破袋问题回应道:“当前,破袋投放厨余垃圾能确保后端处理工艺稳定运行;同时,通过破袋可有效监测厨余垃圾的分出质量。随着居民分类习惯的养成,全市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可从破袋逐步向开袋检查和不破袋投放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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