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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2.7亿竞得浙江嘉善宅地 溢价48%

观点地产网   2018-07-02 17:18

[摘要] 7月2日,浙江嘉兴嘉善县出让编号2017-25号及2005-50-1号2宗宅地,总起价2.33亿元。其中,编号2017-25号,惠民街道李家村、福泉山路北侧、平黎公路东侧、庐山路南侧地块,被上海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2.7亿元竞得,楼面价8050元/平方米,溢价48%。该地块土地面积1407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1.8,起始价3640元/平方米。

7月2日,浙江嘉兴嘉善县出让编号2017-25号及2005-50-1号2宗宅地,总起价2.33亿元。

其中,编号2017-25号,惠民街道李家村、福泉山路北侧、平黎公路东侧、庐山路南侧地块,被上海市龙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2.7亿元竞得,楼面价8050元/平方米,溢价48%。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出让文件获悉,该地块土地面积1863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1.8,起始价9770元/平方米。

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报价达到14490元/平方米时锁定限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程序。

编号2005-50-1,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小里港东侧、亭桥南路西侧地块,被嘉善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5210万元竞得,楼面价2056元/平方米,溢价1.66%。

该地块土地面积14079.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1.8,起始价3640元/平方米。

根据规划要求,该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该地块所建房屋作为单一产权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得分割登记。受让人因破产清算,企业合并重组或股权转让涉及地块所建房屋产权转让的,须经嘉善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整体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并应继续用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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