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买房十几年没过户 一朝要拆迁麻烦来了

新京报  2016-09-22 10:00

[摘要] 在农村买几间的房子,享受“有天有地”的独门独院生活,是很多城市人心所向往的惬意,但有人却因此遇上了糟心事。一纸合同买了农村房,安稳地住了10几年,没想到房子一朝面临拆迁,原房主跑来毁约,起诉请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在农村买几间的房子,享受“有天有地”的独门独院生活,是很多城市人心所向往的惬意,但有人却因此遇上了糟心事。一纸合同买了农村房,安稳地住了10几年,没想到房子一朝面临拆迁,原房主跑来毁约,起诉请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慈溪法院近日披露了这一案件。

胡立松(化名)一家早前从坎墩某村老家迁居宁波,户籍也相应地变更成了城镇居民户口,但坎墩老家留有的一处祖宅一直空着。1998年,胡立松将两间半祖宅以1.5万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隔壁邻居——胡创和(化名)家。

胡立松在收到钱后,随即将祖宅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交给了胡创和,但使用证上的名字一直未做变更。原来,虽然胡立松家的祖宅胡创和家的房子,但当时两家分属不同的村子,过户手续一时无法办妥。

2001年,胡立松家祖宅所在村和胡创和家所在村合并,胡创和家多次提出将房子过户,但事情一直没能办成。10多年过去了,眼看着胡立松家祖宅面临拆迁,房子的过户事宜变得迫在眉睫。

听闻祖宅拆迁可获得一笔可观的补偿款,这时候,胡立松有了新的想法:他以两村间集体土地不能流转,并且卖房一事妻子反对,自家兄妹也不知情为由,认为当初两家签订的协议无效,提出胡创和家归还房屋,自己则还钱并愿意另作补偿。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10多年了,一直都相安无事,现在到了拆迁的节骨眼,又要把房子收回去,胡创和当然不同意。为了这事,两家对簿公堂。

慈溪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胡创和已经是所购房产所在村村民,而法律是没有禁止农村宅基地在同村村民之间流转的,即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所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已得到了补正,从维护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应确认双方之间的合同有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