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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亡后房产怎么售卖?

北京日报  2016-01-20 05:07

[摘要] 网友提问:父母相继去世了,二老留下的房产想出售,如何办理?

网友提问:父母相继去世了,二老留下的房产想出售,如何办理?

石景山区法院法官助理王洁如:

您好,父母双亡后房产的售卖处理一般应分三步走:一是继承,二是将房产过户至继承人名下,三是卖房。

如何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现行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只能按法定顺序继承,也就是说,您、您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有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无争议,则可通过公证确认继承,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申办遗嘱继承还需提供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继承人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出具死亡证明。是若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已不在世,亦需要提供他们的死亡证明。

如果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或不服法定继承确认的权益,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上述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亦不可或缺。

如何过户?

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您应当带着公证书或法院的裁判文书、登记申请书、房产证、父母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房屋测绘等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需要提醒的是,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之后,各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有所变更,需要提前咨询清楚。

如何卖房?

如果继承人只有您一人,则您自己可全权处理,通过中介或者自己找买主;若还有其他继承人,则需征得继承人同意,选择合适的方式寻找买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过户,获得的房屋价款按照公证或者法院裁判的结果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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