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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就是买坑”? 2015北京买房必须理清的10个问题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9-15 13:17

[摘要] 对购房者而言,买房是一件大事,买房环节中的任何细节都要谨慎对待,因为一旦出现了问题,可能会很难解决。在此,小编特意为您盘点了买房时需要理清的10个问题,以期能够帮助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规避风险。

对购房者而言,买房是一件大事,买房环节中的任何细节都要谨慎对待,因为一旦出现了问题,可能会很难解决。在此,小编特意为您盘点了买房时需要理清的10个问题,以期能够帮助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规避风险。

1、开发商有没有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经建设部门备案审查后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此外还应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中登记有开发商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各级资质的开发范围),公众可向建设部门申请查看。

2、楼盘项目是否合法?

正规出售的楼盘,必须依法取得“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想知道一个楼盘是否满足合法出售的条件,简单的办法就是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预售证许可查询”。

3、购房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

楼盘销售应公开展示“五证”、售房说明书、设计图纸、建设标准及房屋销售价格。

预售楼盘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4、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购房合同应当载明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具体内容包括: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销售方式;

(4)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注意:

虽然购房协议、认购协议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只是正式合同签订前的预约,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购房协议、认购协议对以上12项内容有明确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5、遭遇延期交房时该如何维权?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及其违约责任来执行。

6、收房时应注意的问题?

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当按销售、预售合同规定的条件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开发商还应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7、盖好的房子跟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已预售的房屋在施工中确需变更设计的,标准不得低于预售合同中约定。因结构变更或增加成本需变更房地产价格的,应与预购人协商一致。开发商应在变更确立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未接到变更通知或接到通知后不同意变更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3%以内的误差面积,由买房人掏钱补齐,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误差小于3%的,开发商退钱,误差超过3%的,超出部分要双倍退钱。

8、房屋公摊和采光问题的说明

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只有建设部的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多层8%—15%;小高层10%—20%;高层1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冬至日1;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的标准。

9、开发商乱收费该向那个部门投诉?

根据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定,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工程、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以及面向业主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除购房合同成交价款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购房者若遭遇开发商乱收费,可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10、房产证该如何让办理?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

开发商应当协助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原因,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当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

2、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领取测绘。

3、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4、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表;(2)购房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买卖双方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证明;(7)身份证;(9)按揭买房提供银行还贷证明。

买房这个问题相信许多人都马上就要面对。对于这个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之一,许多细节万万不能马虎啊。如今,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买房通过按揭圆了自己的住房梦,提高了本人与家庭的居住质量。但是,在借款人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发现,不少借款人常常会忽略一些原本应值得注意的问题与环节。需要注意的地方更多,多看看买房攻略更安心!小编今天就来讲一讲买房银行贷款的那些事。

七要: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您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无疑市民拥有越多的选择权越好。

三、要选定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此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

四、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因为如果你的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你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款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你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您就可在年初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此外,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当您搬迁新居,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

六、确定产权人时要考虑到退税。

七、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七不要: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

四、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待您所购住房成为现房,并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六、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撤销抵押。

七、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通过贷款买房可以减轻压力,所以小编在这里鼓励大家贷款买房,但是也希望大家身上的压力不要那么大,所以选择合适的房子很重要,价格适中,各项配套完善,孩子有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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