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京七彩星城部分业主拿两证 小产权房转正仍未开闸

每日经济新闻  2014-09-09 06:38

[摘要]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西善桥板块的七彩星城小区,是南京众所周知的小产权房,自2007年交房以来,开发商就一直试图将小产权房“转正”。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西善桥板块的七彩星城小区,是南京众所周知的小产权房,自2007年交房以来,开发商就一直试图将小产权房“转正”。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有七彩星城小区的业主对外透露称,作为南京首批小产权房小区,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后终于“转正”,已拿到了房产证。

对于此举是否意味着南京放开小产权房“转正”,江苏省南京市国土部门回应称,七彩新城的产权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就全面放开“转正”。

七彩星城有业主拿到“两证”

位于南京雨花台区油坊桥汪家村的七彩星城在公开发售之时,开发商就明确告知购房者,该项目为小产权房,但是在“转正”的名单上。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也明确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不能领取到两证的话,开发商将赔付购房者500元/平方米的费用。

据业主透露,2012年2月,七彩星城物业曾短信通知,可以领取土地证,被视为办理“转正”有进展的迹象。

2013年10月,七彩星城业主委员会通知业主,要求准备资料办理按揭,此前签订的小产权房购房协议,被要求收缴上去,更换为正规的南京市商品房购房合同。此前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办理小产权房月供的,准备正式转为商品房按揭。

“这其实就意味着,业主即将拿到土地证和商品房房产证了。”业主宋小姐去年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七彩星城的开发商正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正处于实物资料和网上信息申报阶段。此外,该项目已办理完了房屋权初始登记,等到商品房购房合同换发完毕,业主凭借房屋权初始登记、购房合同、购房、维修基金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前往南京市房产局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南京本地媒体实时的报道显示,作为南京首批小产权房小区,七彩星城经历了漫长的等待终于“转正”,目前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

从7月份开始项目一期的业主又陆续接到了开发商的通知,告知已经可以去办理两证。“有动作快的邻居已经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拿到手了,我们这几天也打算去领。”业主赵女士表示。

对于七彩星城的“转正”,该项目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8月他们着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2010年11月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2012年年初补缴了7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将土地性质从集体转为国有,又于去年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此批转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房主大约有2100多户,但是还有约1000户小产权不能“转正”。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目前,七彩星城前期开发的1至11栋都可以领取房产证;后期开发的挑高小户型幸福里在申请办证过程中;但“国”5栋楼不符合规定,后期无法“转正”。

南京小产权房未解禁

房地产行业李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项目建设时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开发建设的房源自然也就是小产权房,“国土部2011年4月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所以七彩星城如果"转正",就涉嫌违规。”

针对外界的质疑,南京国土部门此前回应称,七彩新城的“转正”,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放开“转正”。

南京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3年8月,南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专项行动,为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2003年8月之前的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符合房屋质量标准并通过规划审查的,在落实查处责任的前提下,可依法补办建设和土地等手续,七彩星城项目就是当时通过了审查。

并且七彩星城项目在2007年8月办理了土地征用手续,2010年11月申请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最后经过南京市政府批准,并按规定补缴了土地出让金,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后,才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项目是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不是外界所说的小产权房"转正"。”南京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说。

2012年2月16日,在广州召开的推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座谈会上,国家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明确表示,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文件,明确规定城市户口的人不能到农村买宅基地或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地产行业研究员张建初表示,国土部已多次明确要求,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直接指向已建、在建和已售的小产权房,“七彩星城的"转正"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开闸,国土部的表态也表明了小产权房"转正"不可执行性,这意味着类似于南京七彩星城这样的小产权房仍然存在一定的变数。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这样的小产权房是无法保证购房者利益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