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五中院昨日公布了该院2009年以来审理的八大房产消费维权案例。因房产与民生息息相关,该院希望这些案例能够引起人们重视。
购房合同陷阱多,交房了也常扯皮
市五中院昨日公布了该院2009年以来审理的八大房产消费维权案例。因房产与民生息息相关,该院希望这些案例能够引起人们重视。
定购协议书签字要谨慎
2009年4月,陈燕妮与星星公司签订《房产定购协议书》,约定陈定购一套商品房,并支付定金1万元。协议另载明:陈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已详细阅读和了解星星公司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同年4月19日,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认为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有许多不公平条款,两次发函要求修改不公平条款。最后双方扯皮起诉到法院。
【判决】 该协议明确载明:陈已详细阅读和了解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补充协议等购房文本的内容,故陈应按定购协议约定的合同基本条件与星星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星星公司有权拒退定金,驳回陈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购房者在签订定购协议时,应详细了解协议内容,否则一旦签订协议,将承担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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