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房养老”提上日程,明年将试点。9月13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公布,明确“以房养老”将于明年试点——老人可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养老金直到去世。
“以房养老”提上日程,明年将试点。9月13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公布,明确“以房养老”将于明年试点——老人可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养老金直到去世。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的模式在我国能否成为主流养老方式?
“以房养老”模式源自欧美
“以房养老”并非新鲜事,一些欧美国家上世纪80年代已开始流行。
“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但荷兰人对这种方式不感兴趣。一般人65岁退休时可拿到工作时收入的70%以上,有了很好的生活保障,一般不需要也不会考虑“以房养老”。
在英国,“以房养老”显得更有市场,大约20%左右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以房养老”。
在美国,由于美国的房屋出租业比较发达,美国人支出的房租大约占个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租房比较可观。美国是“以房养老”发展最成熟的国家。
“你留下房子,我为你养老”?
据报道我国部分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以房养老”貌似可行。但天弘基金认为,“以房养老”风险尚存,目前阶段尚难成为大多数人的“菜”。
首先,存在70年产权到期的风险。虽然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自动”并不意味着“无偿”,续期费用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
其次,房价变动也是一个巨大的风险。退休后养老生涯可能长达20-25年,20多年后房价依然坚挺吗?再考虑折旧,可能因为将来重新评估的房价过低,导致“人还在,钱没了”。
另外,“以房养老”仅适合子女有独立住房的老人、多套房老人,或者丁克家庭,房产是一二线城市、估值不错的房产。
最后,观念问题。某网站的调查表明,反对“以房养老”的网友占六成,大部分人无法打破“房子留给后代”的传统观念。
天弘基金认为,在国内“以房养老”仅仅是养老多元化的一种尝试,目前尚难以成为养老金来源的重要手段。也有市场评论员认为,“以房养老”仅是“鸳鸯火锅”的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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