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五条”后全国首张罚单由厦门市房管局开出。厦门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透露,在专项整治检查发现,中骏旗下的厦门项目“中骏天誉”项目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夸大宣传、申报价格虚高、未向物价部门报备价格、购房资格审查不清等问题。
“国五条”后首张罚单由厦门市房管局开出。厦门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透露,在专项整治检查发现,中骏旗下的厦门项目“中骏天誉”项目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夸大宣传、申报价格虚高、未向物价部门报备价格、购房资格审查不清等问题。厦门国土部门对此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在一周限期内整改,目前已经暂停改项目的网签。有业内人士称,在北上广深多个城市公布地方细则后,一系列针对房企违规行为的处罚开始正式实施。
中骏置业虚构“日光盘”
3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五条”规定,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据厦门市国土房管局上述人士介绍,“中骏天誉”高层住宅共203套,3月17日开盘当天实际认购137套,却夸大宣传,称“时销售10亿”、是“时光盘”等,造成房源紧张假象。同时,该项目高层住宅申报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差距较大,存在虚高现象。
另外,项目在签订认购合同前未要求购房人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未对审核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检查组表示,这些做法误导消费者对市场的判断,干扰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厦门有关楼市细则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在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认购)、居间合同前严格查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此外明确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对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达预售标准的商品住房项目未申请预售许可、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应视情约谈、限期整改,直至暂停网上签约备案。
依据上述规定,厦门国土房管局对中骏置业开出罚单。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根据目前已经公开信息,针对厦门中骏置业的这起处罚是国五条出台后的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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