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房媳”是通过北京小城镇政策办理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据了解,该政策于2005年停止。
山西运城女干部张彦在北京的户口有效,其在京生育的第二个子女也符合北京户籍条件。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通报,“房媳”是通过北京小城镇政策办理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据了解,该政策于2005年停止。
针对媒体反映“山西运城一女干部张彦同时有北京和山西两个身份证”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就此事展开调查。
在京获得小城镇户口
经查,张彦于2005年在顺义区杨镇小城镇并购房,符合北京市政府关于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经杨镇镇政府和顺义区政府审批同意,并由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于2006年持山西省运城市东城派出所《户口迁移证》在杨镇派出所办理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
北京警方表示,张彦虽然是2006年办理的北京市小城镇户口,但其是于2005年年底政策停办前在顺义区杨镇并购房,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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