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西城拆迁公告拆迁估价结果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京建西拆许字[2007]第34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批准,拆迁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北京市自来水调度指挥项目建设的需要在宣武门西大街109号、111号、甲111号、113号、113号东院;铜光胡同20号、24号进行房屋拆迁工作,同
法制日报2012年11月22日报道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京建西拆许字[2007]第34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批准,拆迁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北京市自来水调度指挥项目建设的需要在宣武门西大街(小区网论坛)109号、111号、甲111号、113号、113号东院;铜光胡同20号、24号进行房屋拆迁工作,同时拆迁人委托北京西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依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234号)、《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的文件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请北京市西城区铜光胡同24号(产权人郭双冬)、铜光胡同20号(产权人哈永福、哈永祯、哈秀卿三人共有),以上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权证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拆迁室办理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报告的领取手续,将视为房屋拆迁估价结果报告已送达本人。如以上产权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申请复核,也可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如20日内未申请复核,也未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将视为放弃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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