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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登记结婚户口本

房天下   2012-12-14 15:59

[摘要] 房天下为您介绍北京登记结婚相关信息

房天下为您介绍北京登记结婚相关信息

北京结婚登记手续细则

北京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1.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双方自愿并亲自到场;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均无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

北京婚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则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盖章。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时填)。

3.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北京婚姻登记去那里办?

1.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双方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北京市婚姻登记处收费项目和收费依据

一、收费项目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

二、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证每对9元

三、收费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结婚登记手续

一、办理事项: 结婚登记。

二、办理对象: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三、申报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填写);

4、近期免冠三张二寸合影照片。(登记有提供现场拍摄服务)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三、申报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填写);

4、近期免冠三张二寸合影照片。(登记有提供现场拍摄服务)

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五、办理程序:出示证件→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咨询→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注册结婚手续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双军人异地怎样办理结婚手续

1、现役军人到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答: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出具身份证件怎么办?

答: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可以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明代替,军人身份证明存档。

4、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军人婚姻状况证明,应当如实填写受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况,同时注明出证人员和出证人员联系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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