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房屋登记办法执行登记官制,北京首次“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举行。明年,凡是没有取得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再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居民房屋交易将更加安全,效率将更高。
新京报2011年8月15日报道昨日,北京首次“房屋登记官考试”举行。明年,凡是没有取得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再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居民房屋交易将更加安全,效率将更高。
“登记官”非级别只是资质
房屋登记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居民购买住房后,就必须去各区县的房屋登记大厅,将房屋的权属登记到自己名下,并领取房产证。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住建部要求,只有通过考试,取得房屋登记官证书,才能够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明年,凡是没有取得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再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
法学院教授程啸表示,虽然“房屋登记官”中带有一个“官”字,但它并不是级别,“这不是官僚的官,这只代表业务资质。”
“考试较难通过率并不高”
昨天,来自北京16个区县住建委、房管局房屋登记部门约400名房屋登记人员参加了“房屋登记官”考试。
程啸介绍说,此次考试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度政策和法律知识,“比如这两天出的婚前房产的司法解释,下次考试就会涉及。”
另一方面则是具体现实的实务操作能力,包括登记需要哪些要件、如何审核等。
记者注意到,昨天的考试全部采用电脑上直接答题,每道题限定时间,限时一过立即翻页,如果没答或者答错了,都不能再修改。
程啸说,考试题目难度较高,北京是直辖市中进行考试的,之前各省市区中,只有河南进行了考试,不过通过率不高,不足10%。
■声音
百姓资产中房屋比重大
“在老百姓的资产组成中,房屋占了很大比重,北京一套房子动辄几百万元、上千万。这么大的价值,需要完善法律,提高房屋登记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障交易安全。”考试命题者之一、法学院教授程啸说。
程啸说,在国外,房屋登记官的岗位受重视,韩国只有200多个房屋登记官,而德国则是由法官来负责这项工作。但在中国,房屋登记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还满足不了要求,外省市的一些地区,工作人员中大专学历的还不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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