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通俗解释为“谁付首付,房子就归谁”《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带来一阵“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热”。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农村财政管理局获悉,在婚前个人房产上“加名”需要交纳契税,征税标准是房价一半的4%。据悉,目前南京地税部门对此征缴的契税标准是房价一半的3%。
被通俗解释为“谁付首付,房子就归谁”《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带来一阵“夫妻间房产证加名热”。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农村财政管理局获悉,在婚前个人房产上“加名”需要交纳契税,征税标准是房价一半的4%。据悉,目前南京地税部门对此征缴的契税标准是房价一半的3%。
想加名,先把钱准备好
近日,省城不少夫妻咨询房产证“加名”事宜。购房后一方要“加名”,究竟要办哪些手续呢?记着了解到,这要分两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安徽省财政厅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可证明是婚前个人房产的,如果配偶要“加名”(在双方没有提出房屋所占权属比例的情况下,房屋产权的比例将按照夫妻双方各半划分),则需以房价的一半为计税价格,交纳4%的契税。例如,婚前房产价值100万,婚后配偶要求“加名”,则需交纳2万元契税;类似的,50万房产加名要交1万元契税。
契税贵,市民望而却步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咨询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市民,都是为了在婚姻中寻求“保障”和“安全感”。但在“加名”手续前止步,却有不同情况。
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徐芳曾借了10万元钱给男友买房,现在两人已结婚,共同为这套房子还贷。现在徐芳想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按规定,房贷已经还完、且房产没有抵押,才能办理“加名”手续。徐芳因房贷在身,不得不放弃“加名”。
另一种情况是因为契税昂贵。不少想给婚前房产“加名”的市民一听说要交纳上万元契税,都表示代价太大。“契税费用太高。为了加我的名字,要拿那么大的一笔钱出来,感觉没法开口,搞不好还破坏夫妻感情。”合肥的肖女士认为这有点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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