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石市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日前发布。按照新政,困难家庭可同享公租房和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9月15日前提出申请。
《黄石市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日前发布。按照新政,困难家庭可同享公租房和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9月15日前提出申请。
此前,困难家庭仅能从享受公租房和享受住房补贴中选一项。而黄石市于今年4月起将国有住房转换为公租房,并且对公租房实行市场租金租赁制度。新政发布后,困难家庭可同享以上两项惠民措施。
黄石市住房保障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住房保障的市民需符合以下条件:家庭常住人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人均月收入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其它住房困难群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两年以上;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纳入居住地街道和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9月15日前向家庭户籍所在地或低保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簿。(记者张得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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