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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家会员单位修订签署《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

网络媒体协会   2011-04-27 09:36

[摘要] 昨天(26日)下午,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佟力强同志担任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的决议,104家会员单位现场签署了重新修订的《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

会员单位现场签署重新修订的《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摄影/人民网赵光霞

昨天(26日)下午,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佟力强同志担任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的决议,104家会员单位现场签署了重新修订的《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闵大洪(右)和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佟力强(左)。

摄影/人民网 赵光霞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闵大洪以《一起走过、共同见证》为题做主题发言,总结了协会过去三年的工作成果,指出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经过两届六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网络媒体业界组织的一个范本,并预祝协会能够在新一届领导的率领下,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佟力强同志担任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的决议。

佟力强会长在讲话中对第三届会员大会推举他担任新一届会长表示感谢,他称赞协会在闵大洪会长带领下,在过去的几年中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推动首都互联网行业健康成长的重要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将继承发扬前几届理事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机制,不断开拓协会的活动范围和服务职能,不断完善“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公平发展、健康发展”的自律机制,继续指导、推动会员深入开展“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活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探索建立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建立国际视野下的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等。

104家会员单位在大会现场签署了重新修订的《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2006年4月,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为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推进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我约束、规范发展,与协会各成员网站共同制定并在率先发布了《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为了适应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协会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在新修订的《北京网络媒体行业自律公约》中融入了“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流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等理念,强化了推行“妈妈评审团”、“自律专员”、“新闻信息评议专业委员会”等行业自律机制,旨在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从自律层面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由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常务理事胡春铮主持,新浪、搜狐、网易、百度等北京地区重点互联网从业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院等学术研究机构,北京日报、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等会员理事单位代表共140余人参加大会。中宣部、国新办、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教办”、中国记协、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室,以及上海、天津、重庆等市网管办负责人应邀出席本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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