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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炼:打造保障房产业 "高房价"问题可不攻自破

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  2011-03-30 16:32

[摘要] “房价过高有时反而会促使我们加速解决一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好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语出惊人。

房价过高有时反而会促使我们加速解决一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好事’。”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总裁于炼语出惊人。近日,在接受《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记者专访期间,于炼就高房价、保障房建设等热点话题发表了看法:

中国住房:对目前老百姓热议的“高房价”问题,你有何看法?

于炼:“高房价”已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出台“医治”政策的一个问题。政策出台频率之快、数量之多实属罕见。但“高房价”问题解决的效果并不乐观,并大有“政策越紧,房价越升”之势。

我认为单纯地去解决“高房价”问题,已经使我们走进了一个误区。其实,我们真正要解决的不是“高房价”问题,而是“高房价”背后的“民生”问题,也就是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居住需求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高房价”问题才能不攻自破。

中国住房:怎么做才能真正解决群众居住需求问题?

于炼:当然是依靠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健康打造。问题是各级政府仅仅把保障房建设当作一项任务。应该着眼长远,将保障房建设科学地打造成一个产业,一个持久、稳定而又阳光的产业,一个与房地产产业完全不同的崭新的产业。这就需要建立保障房产业的产业规则、产业政策及产业标准。这个产业必须定性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公共服务行业。

中国住房:现行保障房建设不正是这样做的吗?

于炼:现在的保障房建设只是政府的一项任务,尽管实行问责制,而且层层立下“军令状”,但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实在太多。

我建议保障房建设走产业化之路,用产业立法确立用地优先保障机制,使每个城市将交通、、就医等资源最为便利的用地优先满足保障房建设,以解决资源配套投入问题。满足保障房之后的建设用地,方可通过现行的“招拍挂”或其他方式出让,用于商品房建设。而现实中,往往是的土地优先用于房地产开发出让,政府从中获取高额土地出让收入。

中国住房:保障房如何分配?

于炼:无需在分配条件上绞尽脑汁。只要现在没有购买过商品房、没有享受过保障房的户籍市民,无论贫富均有资格每户购买一套。但同时必须规定,只要享受保障房的家庭,就严禁购买商品房。几年后该家庭若达到购买商品房的经济能力,并且有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后,在购买商品房前必须将居住的保障房以不低于原购房价格交由政府回购,政府再出售给其他有需求的家庭。

中国住房:怎样确定保障房价格?

于炼:土地国有即全民,不是政府,所以保障房建设用地,政府不应收取任何出让金。保障房可以略高出成本5%的价格出售,目前每平方米估价大概在1950元左右。这样的价格不但市民能够承受(可借助按揭、分期付款等方式),而且政府财政也不会像补贴公交产业一样只是赔钱,还有5%的盈利用于房屋修缮。

中国住房:这样做对房地产业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于炼:不会。只有把保障房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当作两个不同的产业来打造,才是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惟一出路。我建议各级政府要正确看清和处理好“三个需求”。一是解决人民群众基本居住需求;二是解决人们居住改善和提高的需求;三是解决人们住房的需求。而种需求只能通过保障房产业得以解决。

标签: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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