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20%保障房覆盖率不能有1%水分

中华工商时报   2011-03-10 07:21

[摘要]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6日在十一届全国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未来5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今明两年各1000万套,后面3年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同时在“十二五”

做好民生是今年两会的热门话题。在国民逐渐实现衣食无忧,食品充裕,生活日用商品丰富的今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住有所居,成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点。持续高企的房价不仅远远超出了大众的购买能力,而且形成了难以消除的泡沫,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屏障。“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逐步使公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这不仅将有效地抑制房价,也是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方式。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6日在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未来5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今明两年各1000万套,后面3年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同时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对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廉租房,实行廉租房制度。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于中高收入家庭,将实行租赁和购买相结合的商品房制度。

  20%保障房覆盖率是一项庞大而艰巨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精心筹划、扎实推进。但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落实有关房地产政策方面的执行情况来看,未免有些担忧。

虽然以前各地推行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种类的保障性住房,但在具体的实施和操作中,屡屡出现过分配不公、操作不透明、设计不合理、建造数量不实等违规和不规范现象。甚至出现了经适房小区停满宝马等名车,自己住豪宅将经适房出租等令民众不满的现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十二五”期间,保障房覆盖率是在20%,但能否真正覆盖这些最需要被保障的人群是最关键的问题。李克强副总理强调,确保公平公正是当前大规模实施保障房建设的“生命线”,保障房的根本目标是使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因此,公平透明的保障房分配和体系建设十分重要。此外,20%保障房覆盖率不能有任何水分,即使有1%的水分,就会使36万家的住房梦破灭。这一切不仅考验各级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也将检验政府的执政理念。

监督各级政府执行力的办法就是问责,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问责力度大,违规违纪现象就会减少;问责没力度,执行也乏力。因此,问责不仅要贯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始终,还要严厉、及时、透明。

5年内建3600万套保障房的资金如何落实,是另一个重要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9日在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的建设资金,主要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当然在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时候,市县人民政府要无偿地划拨土地,这部分土地的成本,我们没有算在直接当中去,这也是数目不小的一笔钱。这样的话,在1.3万亿当中有5000亿左右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掉。

3600万套保障房光靠财政投入显然是不行的,而“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又受到资本低的制约。因此,除了政府外,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政策的调节作用。比如对混合配建保障房的开发企业增加容积率,对其它企业减费。要鼓励企业参与解决本单位需要被保障人群的保障房建设,是对农民工的住房保障,政府给予企业需要的相关政策支持。

政协委员、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提出,保障房大规模集中建设不利于后期管理。由于是政府无偿拨地,大多位于城市边缘或郊外,如果道路交通、商场、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将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变。也容易与其他社会群体隔离,被边缘化。“集中单建会扩大贫富差距,造成阶层分化,甚至出现‘贫民窟’,不利于社会稳定。”他认为,“混合配建则有利于后期管理。”混合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原则进行。由于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较高物业费,因此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按栋或单元集中安排。日常物业管理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开发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承担保修、维护等义务。配建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基金从住房保障资金中列支,经济适用住房维修资金由业主负担。

总之,保障性住房建设要站在现实与发展的高度,科学统筹规划、严格实施。地方政府不仅要当成任务,更要当做责任和义务。要拿出家长为子女解决住房的劲头,用心做好每项工作。

相关新闻:

今年保障房高达1.3万亿 数量有望首超商品房

保障房供应今年首超商品房 租金调控应纳入房价调控

廉租房高于50亿 鼓励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

险资保障房首单正式出炉 40亿投向公租房

住建部详解保障房资金来源 将出商业贷款政策

标签: 保障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