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住建委昨天出台的新规要求,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商品房的预售方案,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方案要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市住建委昨天出台的新规要求,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的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商品房的预售方案,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预售方案要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同时,预售的方案中还要包括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优惠幅度。以及开发商自留商品房的楼号、房号、套数等。
新规中还提出,预售的方案中要包括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开发商要明确在企业破产、解散等情况发生后,商品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
“这主要是为了在开发商在破产等特殊情况下,保证购房人的利益。即便是开发商破产了,房子有问题,购房人也可以找到责任人来解决。”北京市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说。
“这次出台的新规,其实还是房地产的调控的延续,可以看出,政府的调控仍然持续着高压的态势。”陈志说。
中国房地产职业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云峰认为,新规将给开发商施加一个压力,即不能有的、内部认购等违规销售行为。政府对预售已加强,开发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新规表示,如果开发商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被责成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被暂停该项目网上签约,即无法预售,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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