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日前发出通知,再次要求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日前发出通知,再次要求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各地要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早在今年4月发布的“新国十条”中,已经明确,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授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并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并强调“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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