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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各商业银行开始认房又认贷

长沙晚报  作者:肖 娟 黄清安  2010-06-10 00:00

[摘要] 所谓“认房又认贷”,即指贷款人在审批借款人借款申请时,在执行信贷差异化政策的参考审核中,既按照银行征信系统又按照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来“过滤”。

“我们正在开会讨论二套房认定细则问题,但从今天起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者昨日采访了省会工行、中行、中信、广发等商业银行,均表示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各银行在暂未收到总行细则情况下,实行差别化政策以实现平稳过渡。

银行闻风而动执行“国标”

所谓“认房又认贷”,即指贷款人在审批借款人借款申请时,在执行信贷差异化政策的参考审核中,既按照银行征信系统又按照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来“过滤”。

上周五,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标准的通知》,正式提出可认定为二套房的三种情形:一、借款人全款买过一套房,但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无论是否还清房贷,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等调查,确信购房者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家庭成员如有房产或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均认定为二套房。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解决了此前对二套房界定的存疑,降低了界定标准的模糊性,对于银行而言有了一个统一的关于二套房的“国标”。省会商业银行闻风而动,在新政下来两个短短的工作日内纷纷表示立即执行新标准。

差别化进行平稳过渡

虽然各银行都开始执行新的二套房贷政策,但因为尚无总行具体细则,在具体操作上呈现差别化特征。有的以认“贷”为主、认“房”为辅,有的以认“房”为主、认“贷”为辅。

工行省分行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该行此前的房贷业务就一直以认“房”为主,相对比较严格,只要是二套房就执行首付五成、利率1.1倍的政策。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目前则仍以认“贷”为主,相关人士表示:“这是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认房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上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从昨日起,市民到该行申请房贷,该行除查询央行征信系统外,还会要求申请者前往房产部门开具家庭成员的房产信息证明,在不具备查询条件的地区,申请者应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行采取了“双轨制”的执行办法,“老业务仍按照以前的标准实行,新业务执行新政策。”

“新政是一定要执行的。”广发银行长沙分行个金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总行的通知还没有来,相关配套政策也还没有落地,只能“边做边等”。

“认房又认贷”做起来很难

省会银行界人士表示,虽然新政策有利于规范目前二套房贷的“擦边球”现象,但执行起来仍存在两个难点,相关配套政策与具体实施细则亟待出台。

首先,按照目前的查询系统,要银行“认房”还存在难度。“目前来看,央行征信系统联网,借款人只要借过款,不管是否还清,是否在异地,都可以查询到。”某国有商业银行人士说,过去被认定为改善型住房的,比如贷款已还清再购买的,现在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或二套以上。但在如何认房这一环节上,难题在于各地房产交易信息并没有实现联网。这位人士表示,借款人在长沙的购房记录目前可以在长沙房产部门查询得到,但在其他城市即使是株洲市或者湘潭市的购房信息,则难以查询到。“如果要弄明白,那就要每个城市查询一遍,这对银行而言,难度超乎想象。”

因此,异地购房者的房屋信息只能依赖于购房者的诚信。

同时,二套房的界定可能会“误伤”部分购房者。如改善性住房需求,或者因为工作调动买卖房产,购房者虽仅持有一套房子,但按照新二套房认定标准,仍属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无疑将加大这部分人的经济负担。有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有超过35%的购房者属于改善型自住需求,“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政策波及这部分真正有住房需求的居民。银行界呼吁,有必要加强二套房贷政策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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