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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抬门槛 开发商拿地先缴20%保证金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敏  2010-03-11 07:38

[摘要] 在“国土部百人调研”尚未结束之际,国土部已经发出调控土地市场的新招。

《通知》要点:

拿地一律按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

成交后一个月内缴50%的首付款

土地出让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

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在“国土部的百人调研”尚未结束之际,国土部已经发出调控土地市场的新招。

昨日(3月10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下发的通知称,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缴清50%的首付款。

通知还表示,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但对于房价的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采用竞价出让,从而发挥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作用。业内人士表示,竞价门槛的抬高将进一步挤出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企业,使土地市场成为“大企业的游戏”。

缴保证金不低于20%

这份名为 《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规定,土地出让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

同时,“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华业地产的副总经理陈云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20%比例的竞买金就相当于违约金了,与以往相比,该比例是比较高的。据了解,此前对竞买保证金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少地方将其定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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