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14日,据消息称,曾被冠名为“广州第一烂尾楼”和“中国最大烂尾楼”之称的中诚广场启动债权分配程序。
1月14日,据消息称,曾被冠名为“广州烂尾楼”和“中国烂尾楼”之称的中诚广场启动债权分配程序。
消息指出,中诚广场需要支付变现款的债权总额为11.447亿元,目前扣除相应税费后剩余可供执行分配的款项约为8.5亿元(未包括该款项的利息),中诚广场B座的部分楼层将用于安置返还购房债权人,房产面积为55797.32平方米。
据悉,当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召开“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第三次债权会上,共有178家债权人到场了解执行款分配方案。
资料显示,“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市天河北体育西路191号,现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从1997年被扣上“烂尾”帽子起,“中诚广场”便因烂尾时间长、牵涉面广、牵涉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被称为“中国烂尾楼”。
2002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决“中诚广场”的债务纠纷。此后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贸国际有限公司联手以9.24亿元的超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
2005年10月由广州中院裁决,过户到金茂国际有限公司的项目公司广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3月底,该项目竣工后,广州中院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并经上级法院批复同意后准备按照方案进行分配。2008年10月广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房产的大确权,领取了房产证。
上述消息还指出,由于债权总额大于可供执行的财产总额,广州中院决定对中诚广场的财产分配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阶段先对房产进行分配,第二阶段对变卖款进行分配,第三阶段对剩余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物抵债,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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