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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变动记入房屋登记 私改承重墙可罚10万

北京晚报  作者:李海霞  2010-01-13 18:06

[摘要] 装修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最高罚5万至10万元,同时,房屋登记部门将把房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情况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中,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告知买房人。今天上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公布《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该《通知》已于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装修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罚5万至10万元,同时,房屋登记部门将把房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情况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中,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告知买房人。今天上午,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公布《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的通知》,该《通知》已于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通知强调,凡两名以上业主共用毗连结构的房屋,其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属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在家装过程中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受侵害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装修企业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要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在北京承揽新的工程。发现装饰装修活动中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时,物业企业要进行制止和举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装修人经认定为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罚5万至10万元,并限期改正;导致房屋成为危房,或造成其他重大损失,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需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标签: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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