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单位集资房再上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京华时报  2009-09-28 07:41

[摘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房的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读者张先生反映:我是2007年购买的单位集资房,请问房子再上市有什么明文规定,我听说要满5年才能进行交易,是不是这样?

回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集资房的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该工作人员表示,集资房屋再上市出售时,不需要满5年,但需要向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相关新闻:

房企扎堆借壳ST上市 暴富圈钱两不误

中信拟13亿"甩卖"北京富恒 或为上市做准备

9月北京上市次新房源量环比涨53% 议价空间增大

上市房企管理三费调查:8成地方国企销售下降明显

精彩推荐:以“省地节能环保,共筑明日之家”为主题的第八届住博会将于11月盛大召开。购房者在居住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将可以通过哪些新技术新产品得到解决?让我们一起来畅想“明日之家”,搜房网将邀请国内外著名与您面>>>>>点击进入

标签:集资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