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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下周三起全面推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房天下  2008-10-09 14:17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交易网今日发布公告,市建委将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自2008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房屋管理部门在各区县交易权属办事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时间。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在办理转移登记前持房屋权证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可以委托办理)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由服务窗口录入合同条至第四条的信息并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网上签约完成后,买卖双方应根据约定填写合同第二部分,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仍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服务窗口为经纪机构提供网上签约政策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

存量房网上签约完成后,服务窗口、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通过网签系统为当事人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和《转移登记申请书》。服务窗口还向当事人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方便当事人了解下一步的相关程序和材料。买卖双方凭网上签约时设置的密码,可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和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www.breaa.cn)对服务窗口和经纪机构网上签约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可查询转移登记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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