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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视点:地方政府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引发争议

新华网  作者:石志勇 陈芳   2008-09-15 10:52

针对今年以来楼市潮的四处蔓延,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政府悄然推出刺激楼市回暖的优惠政策:购房入户、减免契税、降低首付款……其中尤以西安市政府新出台的“居民购房、政府补贴”做法所掀波澜。

从前几年的房价一路狂飙,到如今楼市的低迷,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高位调整期。一些地方政府此时出台“暖市”措施时机是否恰当?谁是真正的受益者?围绕这些焦点问题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实惠购房者还是替开发商托市

今年26岁的西安市民王新刚,大学毕业后打算按揭购买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因房价太高一直望而却步。进入9月份,心灰意冷的他重又燃起了购房的念头:“看报纸上说现在买房,市政府发放补贴,像我购买90平方米的房子能享受政府近6000元的补贴。虽说仍是杯水车薪,但我想向父母请求一下支援,条件合适就出手买房。”

 9月4日,西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土地、公积金、税收、金融等领域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最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财政补贴。

补贴政策出台后,一些正打算购房的西安市民表示欢迎。按照规定,西安市民在2008年9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均可在办理房产证时获得购房款总额0.5%至1.5%的政府补贴。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享受1%的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享受0.5%的政府财政补贴。

“虽然划分了不同面积,补贴金额也不算太高,但却是‘全覆盖’式,也就是只要买房的人就能享受补贴,地方政府希望此举激活楼市交易的意愿明显。”有业内人士这样评价西安的“暖市”政策。

当然,政策也“考虑”到了开发商:意见规定,对于商品房项目,在2009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每平方米150元基础上减免35元。

“以财政补贴给购房者,好像是帮了老百姓,其实是替房地产商托市,与其对购房进行补贴,不如让高房价在市场调整中下跌。”市民的一些反对声音也是不绝于耳。一些网民则认为,地方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刺激购房需求,实质是抑止房价下跌,与国家调控政策背道而驰。

对于出台购房补贴等优惠措施引发的争议,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肖争光对记者表示,西安市作为在四川地震中受灾较为严重的地区,“救市”的目的主要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恢复受地震影响的房地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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