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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苏:房屋保险却不保地震是制度缺陷

房天下  2008-06-23 18:39

房子震毁了,房贷怎么办?对于“楼在人不在,人在楼不在”等情况,房贷还不还,应该怎么还?这些问题一时间成为热议的话题。就此,资深房地产人士、中房集团理事长及幸福人寿董事长孟晓苏指出,房屋保险不保地震是制度缺陷。

由于目前房屋抵押贷款中涉及的房屋保险,保险公司对地震造成的房屋损毁适用免责条款,这就可能造成房屋人和银行在因地震而发生纠纷时损失无人承担的“双输”局面。

地震发生后,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以人道原则处理灾区房贷事务,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还贷者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尽管如此,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商业保险在地震中的“缺位”问题,这与商业保险转嫁当事人的风险功能互相矛盾。

谈到这次地震灾害,孟晓苏说,相对来说,灾区房屋倒塌很多都发生在农村,房子倒了,还得还按揭款,这种事情在城市可能不会太普遍,不过,他同时指出,房屋保险不保地震是制度缺陷。

孟晓苏10年前就曾经提出发展房产抵押贷款保险,当年就被建设部采纳,他说自己有点想不明白,房屋保险应当是包括地震的,“如果没包括地震,说明我们的制度还有缺陷。”

“现在人民都在捐助灾区,我认为对这些房产,应该由社会来共同承担,而不应该由灾民来承担,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觉得会有办法解决。”孟晓苏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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