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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拟推"限价租赁房"计划将限价房的10%出租

新京报  作者:吴海花  2008-04-09 09:08

[摘要] 昨天(4月8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青岛市计划推出“限价租赁房”,拟在限价房中拿出10%的比例用于出租,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包括“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

6年后开发商可将房屋作为商品房出售

昨天(4月8日)记者从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青岛市计划推出“限价租赁房”,拟在限价房中拿出10%的比例用于出租,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包括“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

“限价租赁房”由开发商建设并管理运营,政府制定出租条件和租金水平,6年后(初步定的期限)开发商可以将房屋作为普通商品房出售。

租金高于廉租房低于市场价


据青岛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透露,这种介于限价房和廉租房的房子,初步定名为“限价租赁房”,租金高于当地廉租房租金水平,但低于市场价。现在草稿已经完成,开始广泛征求意见。

该局有关人士分析,出售条件对开发商来说是吸引之处:由于按照限价房建设,土地出让等优惠条件已经享受。同时,限价房建设时就比周围普通商品房价格低20%,开发商持有“限价租赁房”后,不再对其进行“限价出售”的限制,因此其立即就可以获得20%的差价。如果6年后该地区房价进一步上涨,则开发商获利空间会更大。

开发商可能获益更多

海尔地产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卢铿,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最初的草稿是要求在青岛市的楼盘都推行10%的租赁政策,而且租赁时间是10年,开发商不愿做。对于拟定的“限价租赁房”,他称,这对于开发商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

目前正在青岛考察地块并计划拿地的北京道通公司总经理张玉生称,在限价商品房中拿出10%不出售,开发商不会压太多资金,6年后可以获得更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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