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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纠纷调委会6月开张 市民可就近求助机构

新京报  作者:蒋彦鑫   2007-05-30 07:58

下月开始,市民如遇物业纠纷,可到由北京市司法局、市建委联合开设的专门咨询机构求助。这个被称为“北京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的机构将吸纳律师、物业管理等专业人士,通过分级调处工作制度,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

将组建物业纠纷调委会

昨日,北京市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督办代表的2260号建议,即关于“完善非司法调解制度,缓解司法压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

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介绍说,当前物业管理矛盾比较突出,由拒交物业费,发展为群体性上访行为,甚至引发暴力事件。为了缓解物业矛盾,市司法局联合市建委,决定通过组建四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对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各种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市司法局还联合市建委制定下发了《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将组建北京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

市民如遇物业纠纷,可就近向调解委员会内调解员或信息员求助,他们将联系律师、物权法和物业开具解决问题的“药方”,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等沟通交谈,化解矛盾。

调解员拟设专项办案费

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单一业主(使用人)之间、单一(部分)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各类民事纠纷。这项工作已在宣武区率先启动试点,试点两个月来,宣武区各级物业调解组织共受理物业纠纷45件,调解成功42件。

此外,市司法局目前正与市财政局商议,为长期“义务劳动”的人民调解员设立专项办案经费,按件计酬,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据了解,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是北京市调解工作下一步的方向,北京部分区县此前已成立了果树、水电、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调解委员会。

标签: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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