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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取款时间延后 二手房交易资金流程待优化

新京报  作者:杨娟娟  2007-04-20 14:00

4月15日,北京市正式跨入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时代。根据规定,通过经纪公司达成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将直接由银行进行锁定,不再经过经纪公司的账户,这样就程度地保障了交易资金的安全。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经纪公司了解到,差不多有九成的客户选择了资金,不过,由于房主取款时间延后、操作流程相对繁琐,部分消费者还是选择采取自行过款的方式规避资金。

卖方关注取款时间延后问题

张先生近日想把自己一套位于团结湖地区的商品房出售,客户在看完房子后双方很快达成了买卖协议。当张先生从中介处得知自己房子如果通过资金的话,拿到房款时间大概要到一个多月以后,他就说服了买方选择《自行划转协议》。“我急需资金追加股市,等上一个月太亏了,而跟买方谈得也很好,彼此之间有了信任,所以我想自行过款,快点拿到钱”,张先生如是解释他的想法。

和张先生心态相似的卖方不在少数。据业内人士透露,在资金实施以前,二手房交易中的划款方式存在这样一种“行规”:一般卖方可以要求在做完完税凭证就进行资金划转,这样他能比较快地拿到房款。对于贷款购房的买方来说,就算贷款还没有下放,但是由于卖方坚持,也只好另行拆借或由保证机构垫资,在完税凭证下发后就把房款给卖方。虽然这样对买方来说风险比较大,但往往基于卖方市场的强势,买方只好妥协。

而资金实施后,如果是全款购房,只有在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买方取得新产权证、卖方取得办结单时,才能将房款划转给卖方银行;如果是贷款购房,只有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才会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卖方的账户内。这样一来,由于在房款交割的节点上选择不同,实行资金后卖方拿到房款的时间,就会比以前明显滞后十几天到一个月不等,一些急需资金的房主由此就产生了规避资金的情绪。

操作“繁琐”影响双方意愿

“客户嫌手续太麻烦,要在银行、房管局、经纪公司之间跑来跑去的,就不愿意办资金了”,4月16日,刚送走几位客户的经纪人小曹说,客户因为要急着出差,觉得资金流程太麻烦,问他交易时能不能不走资金。

据介绍,根据资金政策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划转协议》后,要到银行将房款存入“专用账户”,领取存款凭证后再到保证机构(包括经纪公司)领取一个资金托管凭证,然后才能去房地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在买方取得新产权证、卖方取得办结单以后,再到保证机构去领取一个交易资金支取凭证,随后才能在银行进行交易资金划转。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告诉记者,操作流程繁琐确实是影响一些买卖双方资金意愿的一个因素,因为整个资金过程需往来穿梭于银行、保证机构、房地局之间,需要交涉的不同性质的部门和人员也多,一个环节不当就会影响整个流程。

北京中介行业协会会长陈同顺表示,资金还在起步阶段,尚处于磨合期,下一步有可能会提出更方便快捷的流程,不过政策的基点是先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就好比开车,得先保证驾驶安全了,再考虑行车速度。

■调查

一成左右消费者仍不愿“资金”

从目前的大中介反映的数据来看,有一成左右的消费者没有选择资金,选择资金的消费者大体在9成左右。

据链家地产统计,4月15日资金执行首日,该公司有47对二手房交易双方选择了资金,占到当日总成交量的九成左右。信一天不动产统计显示,自4月15日资金执行首日至今,该公司买卖成交的单数共计40多单,有九成以上消费者签署了《划转协议》。

据了解,目前占市场份额一半以上的小中介公司,几乎都还在走买卖双方自行过款的路子,算下来现在未被纳入资金体系的交易也不少。

从目前各区县看,海淀区买卖双方签订《划转协议》的意愿,这主要是由于海淀区当日过户,立等可取,石景山目前10个工作日取得房产证,而朝阳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等地区目前取得房产证时间需要20个工作日。

4月18日,当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咨询市建委权属处时,该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工作量大,朝阳等区现在实现当天过户尚不可能。

■业内建议

封闭联网平台避免“奔波”之苦

截至4月18日下午,北京中介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经备案并开设“专用账户”的保证机构名单共13家,包括链家、中原等大经纪公司和北京开太物业交易保证公司等担保机构。另据陈同顺介绍,目前还有四五十家公司正在等待建委和中介行业协会审批。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建议,如果银行、经纪公司、房地局“三部门”之间有一个可供操作的封闭式互联网平台,那么资金的流程就能变得简单得多,在买卖双方将房款存入银行的“专用账户”后,银行就可以马上发指令给经纪公司(通知买卖双方可办理产权过户)和房地局(只需审核买卖双方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是否在指令库内),等到买卖双方直接在房地局办理过户完毕,房地局再发出指令给银行,银行就能直接将交易资金转划到卖方账户,这样就能省却消费者奔波之苦。

标签: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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