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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物权:即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的权利

新京报  2007-03-19 10:58

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我们在修改物权法草案过程中,始终强调物权法的政治方向,强调物权法的中国特色,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

———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

近年,物业纠纷不断,谈到这个“顽疾”时,有人认为矛盾的根源皆因没有物权法。但物权法出台后,或许很多人对“什么是物权”这一最基本的概念都说不清;还有人认为物权法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法律问题,距离普通民众的现实生活太远。“其实,物权法离我们。”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认为,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

一针一线都属“物”的范畴

谈到物权法时,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物权?王利明说,《物权法》第二条给“物权”下了个定义,即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通俗地理解,物权就是我们对看得见、摸得着的物品享有的权利。“

王利明解释,这些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大到一座房子、一辆汽车,小到一针一线,都属于“物”的范畴。王利明介绍,物权法主要回答三个问题:这个东西是谁的?对这些东西享有什么权利?怎样保护自己的东西,损害别人的东西要承担什么责任?比如你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就是你的物。你可以居住、出租、转卖,但别人不能非法入侵你的房子,不能破坏你的房子,如果有人砸坏了你的房子,他就要赔偿。

物权法关乎“国计民生”

以前的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物权的规定,但规定的不完备、不系统,更没有明确物权的概念。而且,很多规定是从管理角度作出的,不是从权利角度规定的,“物权”概念模糊。例如,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我国之前的法律并未对此作出规定,这种不确定性就引起百姓的担心,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就没了?物权法则明确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

物权法是一部基础性法律,对百姓而言息息相关,关乎“国计民生”。既包括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集体权,也涵盖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房产权利、土地征收征用、相邻关系等等。

物权法的首要功能就是确认财产归属、平息冲突和纷争。王利明说,一整套对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的规则将随着物权法的出台而形成,这必将为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使人们对财产权利的实现和利益的享有产生稳定感,鼓励人民创造财富,促进社会进步,“只有恒产,才有恒心”。

何谓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的权利

售卖月球土地被判投机倒把

2005年,李某在A市注册“科技航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月球大使馆”馆长,主要经营范围是售卖月球土地,每英亩286元。李某这一举动虽引来社会各界的不少争议,但仍有不少人购买月球土地,在购买者支付了相应款项后,李某也将月球土地权证书等交付给购买者。但是,在开盘三天后,该市工商局以“月球大使馆”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暂扣了其营业执照等财物。随后,李某两次将该市工商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财物,并确认工商的处罚决定无效。

★案件回放

依据处罚条例处罚

A市工商局认为,李某“销售月球土地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投机倒把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一款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为。涉嫌投机倒把行为的事实清楚,同时,该公司公然出售月球土地的行为,违背了我国加入的《外层空间条约》,构成违法经营。随后,工商局立案调查,并对李某作出责令退款、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对此,李某不服处罚,曾向A市政府提出复议。2006年2月,A市政府维持了该次处罚决定。A市H区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投机倒把,A市工商管理局的决定并无不当之处。因此,2006年,A市H区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一审败诉。

★虚拟法庭

物权法明确物权的客体

根据《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李某出卖的月球土地并非物。李某无权出卖月球土地,因此李某与购买者所签合同因为标的不存在而无效。

点评:本案讨论姑且先不考虑国际法上的内容,仅仅限定在物权法的范围内。在物权法中,“物”指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能供人占有、使用、和处分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用通俗地话说,物权法意义上的物应该一方面对我们有用,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可控制。目前为止,月球土地是我们所无法控制和占有的,当然也就谈不上有用。所以,月球土地就不是我们法律上所保护的物。既然如此,甲也就对月球土地没有权,更谈不上处分该物,也就是出卖该土地。

★物权法100分

开栏语

你了解物权法吗?对于这部“与老百姓最贴近”的法律,你掌握到了哪个“段位”?来参与“物权法100分”的答卷吧,检验一下你对物权法究竟知多少。

每题2分,共100分。

分四个段位:

菜鸟级(0至30分):你对物权法的了解程度接近于法盲,需要恶补。

普通级(30至60分):你对物权法已有粗浅的了解,还需再努力学习。

大虾级(60至80分):你对物权法的了解已经相当深刻了。

准级(80至100分):你对物权法相当熟悉,接近水准。

■问答

1、电力和大气层中的空气哪一个是物?

A.电力B.空气

(提示: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对我们有用,二是能够被我们控制。)

2、国家、集体、私人的财产保护是优先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吗?

A.是B.不是

(提示:《物权法》第三条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3、某人将其发现的矿产资源出让给某公司继续开掘,该做法是否正确?

A.是B.否

(提示:《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权。)

4、一间房屋可否既归甲又归乙?

A.不能B.能

(提示:《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焦点热议

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物权法到底应该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这成了物权法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的一个焦点。有人认为,国家和其他民事主体不是平等主体,对他们的财产不能平等保护;也有人认为,物权法是私法,首先应保护私人财产,按照先私人、再集体、后国家的顺序加以保护。

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制经济形成的市场主体,都是在统一的市场平台上运作并发生相互关系的,都要遵守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只有地位平等、权利平等,才有公平竞争,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曾表示,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对国家的、集体的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是有机统一的。

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曾表示,平等保护不是说不同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相同的。依据宪法规定,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力量,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名词解释

“物”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比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

本版“物权法100分”答案:1、A2、B3、B4、A

 

标签: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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