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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北京积分落户相关问题(附落户申请流程)

地产红榜2018-04-12 09:14:34

摘要:4月16日起,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北京日报、新京报综合整理)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今天正式发布,本月16日起,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

实施积分落户是特大城市推进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工作的人员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2016年8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旨在稳妥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增强他们的城市融入感和归属感。

今天发布的《管理细则》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自愿申报、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首都城市人口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注重把握好人口调控目标和落户规模的平衡。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介绍——本市积分落户申报审核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五个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并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填报。预计今年第四季度,首批通过积分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办理落户手续。

可以允许存在补缴记录吗?

根据细则规定,“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年度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开始前缴费状态正常。”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是根据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确定不同险种的缴纳计算起始时间。考虑到申请人工作调动等情况,会存在个别月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故规定为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期间断缴未及时补缴的,即使未超过5个月也不能算为连续缴纳。因银行托收或社保经办机构原因造成断缴,如果在年度积分落户申报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及时进行了补缴,将不会计入资格条件补缴月数。

你需要提前做什么准备?

用人单位应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以下简称Ukey),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注册。申报积分落户使用的Ukey存储的单位信息应含有五证合一后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该Ukey应已开通社保业务;个人注册后,要输入“单位注册码”申请与单位进行关联。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单位核实确认后,才可以继续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中请人。

2017年1月1日以后,个人需以租赁住所积分的,以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页房屋管理“住房租赁备案查询”中未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全,应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需以国内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及身份证信息一致,一致的需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不一致的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就业要求积分的,应在申报时限内,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供申报指标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该项指标填报信息一致。

需以投资的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积分的,应准备好该企业在京国地税纳税证明,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提前查询打印出资情况备查。

积分落户“498” 便捷申报全靠它

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主任李李介绍,本市积分落户申报的核心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积分落户“498“,便捷申报全靠它。这里的“498”,分别是指4项资格条件,9个积分指标和8个经办步骤。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积分落户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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