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跟我们说,为什么有的房子,这个开发商在卖, 那个开发商也在卖,到底谁才真正拥有房子的产权呢?那当我们遇到一房两卖,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连线的嘉宾是来自河北硕琨律师事务所的杜丽娜,来听一听她怎么说。
❂ 主持人:
面对一房两卖,作为业主或者想买这个房子的人来说,我们到底怎么来判断这个房子到底是谁的呢?是哪个开发商来开发的呢?
杜律师:方法很简单,就是看这个房子到底是走的谁的手续,预售许可证登记的哪个开发商的名字,很明确的就能判断出来,在没有预售许可的情况下,看开发商其它四个证件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 主持人:
我当初买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证,后来房子有证后,跟我签协议的开发商怎么就不是一家了呢?从A签的协议,证件是B办理的,那我这协议还有效吗?
杜律师:这种协议是无效的,法律会规定这种协议恢复到合同的最原始状态,退还款项是一定的。
❂ 主持人:
如果我买的房子,被其它的开发商来卖了,这种情况下,作为原来的业主,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我们应该保留哪些证据呢?什么样的证件才算有效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杜律师:这个证据不是我们想有就有的,咱们签合同肯定是有合同的,我们交款是有收据的,我们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我们要不到房子,这个钱我们也是应该要回来的,法院也会支持的。
❂ 主持人:
为了以后避免出现损害我们购房者利益的事件,您给我们购房者提一下意见,怎样才能避免今后这样的风险呢?
杜律师:避免风险还是要看证件,五证齐全的房子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实在想买证件不齐全的房子,起码得有一个证,那你就得做好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1009城市之声(FM100.9 AM1431),每天中午11:00-12:00,《家有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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