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区因为物业不让封阳台,发生小孩从高楼摔死事件,为什么还不能引起国家重视,还是不让封阳台?
从物业开发商角度来说的话,他们肯定不太愿意!原因有三:
1、从安全管理的角度上来考虑,频繁高空作业,意外风险难控,所以尽量规避不必要的麻烦。
2、从开发商品牌形象角度来考虑,允许了一家,那很多家都会跟上,到时建筑外立面看上去五花八门,很难控制,长远来说对开发商的品牌形象不利,所以,较成熟的开发商都会采取统一封阳台。
3、二次施工增加建筑垃圾的同时,施工噪音对邻里造成干扰,索性都不允许了。
但从业主的角度来说呢?
1、阳台是业主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物权法》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由于在购房合同中并未写明阳台是外立面业主无权处理,加之业主为阳台面积交付了费用,故可将阳台看作是业主对住宅建筑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其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能。业主对自己的阳台进行封闭,是行使,使用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
2、封闭阳台,可以增加室内空间,防雨水,还杜绝了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3、有些进深稍大的阳台,封闭后还可以当作房间使用,比书房,棋牌室啊,好处多多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