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中介费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无论是2.7%还是1%,买个500w的房子需要支付的中介费就是五万到十多万,确实是一笔较大的金额! 但是买二手房还是找中介稳妥一些,所以这个中介费只有掏钱的买家最心疼。
朋友看中了个二手房,价钱都谈好了,但是要签合同时,中介提出要分别签订买卖合同和补偿协议,也就是说要“做低合同价”,合同上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
中介说做低房款对买方没有坏处,反而双方都可以支付较少的税费,这样节省的这些钱正好可以用作为部分中介费啊,何乐而不为?
可是这样做贷款申请会不会出问题?如果房产评估差价太大怎么办?将来卖房子的时候这个“差价”税收怎么破?
如此避税靠谱吗?如此买房真的是省钱吗?集思广益,欢迎留言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