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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不会“凉凉”!北京供地占比拟不低于15%

京房字   2021-03-05 13:54

[摘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北京肯定也是要贯彻落实,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

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于这一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一方面是从住房保障层面,多提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另一方面是市场层面,规范和净化租赁市场,降低税费负担,帮助新市民、年轻人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

由此可见,租赁住房尤其是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是下一步要大力发展的。

北京是首先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城市之一,近些年已经有不少家庭通过共有产权房解决了住房问题。

不过,由于近两年共有产权房的供地在减少,有的区还曾表示将暂停共有产权房的供地,因此一些人猜测,共有产权房会否越来越少,直至淡出呢?

答案是不会的。

今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提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而在今年1月召开的北京两会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明确,今后5年北京将新供应各类居住用地5000公顷,新增共有产权住房供地不低于供应总量的15%。

下面来具体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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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纲要》,今后5年,北京要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有效供给,统筹新增住房建设供应和存量住房品质提升,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满足市民不同层次住房需求。

在住房供应方面,北京要统筹住房保障、职住平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住房供给体系的适配性。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增加住房供应,规划期内新增各类居住用地5000公顷、供应各类住房100万套左右,基本实现总体供需平衡。

本市新增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供地占比不低于供应总量的15%,新增共有产权住房供地不低于供应总量的15%。

住房保障这个层面来看,今后北京的政策房分为租赁型和购买型两种。租赁型包括公租房以及集体土地租赁房,购买型就是共有产权房。

这两方类政策房的供应,应该前者的力度会更大。

这是因为从国家层面上,在“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上,租赁这一块儿的重要性似乎要更大,从国家层面上也明确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北京作为典型的大城市,肯定也会在土地供应方面向租赁住房这一块儿倾斜。因此实际供应的可能会高于15%这个比例。

至于到具体的房子来说,新增的租赁住房中,集体租赁住房要更多一些。

《纲要》中也表示,北京要加大多层次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针对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大力筹集建设各类租赁型住房,提高公共租住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新增租赁住房供地不低于40%。也就是比现有供地还要增加4成。

共有产权房这一块儿,去年北京的供应比较少,各区共有产权房供地的积极性也不高,有些区甚至明确暂停共有产权房供地。因此很多申购家庭担心将来共有产权房还会不会有?

这次“十四五”规划纲要给大家吃了个“定心丸”,那就是共有产权房肯定还会继续新供应的。《纲要》也明确要求,北京要持续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精准对接自住型需求。

不过土地供应主要还是各区来落实,能不能达到15%这个指标还需要努力。

2

在政策房的分配、管理等环节,《纲要》中也有一些大家非常关注的。

比如,强化房源建设市级统筹,结合不同区域申购需求试行跨区分配。

跨区分配这一块儿其实已经在进行了尝试,一些郊区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已陆续面向城六区家庭申购

不过,受制于各区土地资源以及申购家庭数量不均的现状,当前跨区分配应该主要还是这种方式。想要像当年自住房那样全市范围内申购和销售,还不太可能。

同时,《纲要》还提出,合理控制共有产权住房售价。出台市场交易程序细则,促进共有产权住房资源在无房家庭间有序流转。

按照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购买共有产权房五年内不得交易,五年后可以将个人产权比例部分转让给其他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家庭,转让价格届时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有政策的规定,但具体如何操作交易转让,特别是大家关心的交易价格怎么具体来评估确定,还需要一个细则。这个市场交易程序细则需要明确的就是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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