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南京出台新办法:不动产涉违建被查处后将被暂停交易

扬子晚报   2021-01-20 15:39

[摘要] 扬子晚报网1月20日讯,为了治理城市违章建筑顽疾,日前南京市城管局、市信用办、市房产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制定的《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宁城管规字【2021】2号)正式实施。该办法提出,违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同时涉案建筑将被暂停产权交易。

扬子晚报网1月20日讯,为了治理城市违章建筑顽疾,日前南京市城管局、市信用办、市房产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制定的《南京市违法建设联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宁城管规字【2021】2号)正式实施。该办法提出,违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同时涉案建筑将被暂停产权交易

根据《办法》,综合行政执法、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建设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信息,将作为当事人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由市信息中心进行推送共享,按规定上报至国家和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违法建设主体涉及企业的,同时录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办法》规定,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不动产,住房保障和房产部门将暂停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功能,并进行风险提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暂停违法建设的土地交易备案,暂停存在违法建设情形建(构)筑物的首次登记办理。已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存在违法建设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抵押、变更登记。已经办理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建(构)筑物存在违法改(扩)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标注相关信息,暂停其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办理。

与此同时,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在受理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申请时,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确认的违法建设,应当不予办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或履职中发现市场主体出现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不符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此外,对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建设、施工、装修、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城乡建设部门将采取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减企业信用分等措施,并依法处罚。对违法建设主体后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加强跟踪监管;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或禁止其参与土地市场交易。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