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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如果强行收官,刚需该如何应对?

环环有房2018-01-26 16: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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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经济学家马光远这几天对于房地产税的观点可以用痛心疾首来形容:

“在任何有房产税的国家,征收房产税的首要目的都是为地方政府创收,而不是为了对付房价!在中国,在一帮无良学者的蛊惑下,房产税成功成为老百姓期待的对付高房价的利器。一个国家的老百姓支持而且热烈期盼政府对自己并不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子征税,这种忽悠实在是高!等房产税征了,你们才知道,高房价这头狼没有走,又来了房产税这头可怕等老虎。”

显然他的观点是非常鲜明和的。不过,关于房地产税的争论并不因某一位明星学者的知名度高声音大就能服众。总体来看,从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的年末,伴随着这一轮宏观调控政策的一一落地,房地产税的征与不征就一直没消停过,像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调控政策组合拳中最后和最强硬的一招。但这一威吓效应并未凑效,相反,被来自民间或半官方的反对派们解读得一无是处。各种声音甚嚣尘上,可以说,这一争论使得问题的复杂程度能问鼎楼市难题之冠,比永远也算不清的房子均价更无解。

比如,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早早些的时候就对此有一著名的表态: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有两个难点: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价值在,而房屋在贬值,税基难以统一;另一方面,土地属于国有,而房屋属于私有,一个统一的税如何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征收,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目前,对企业已经征收房产税了,对居民征收房产税作为税制结构的一部分是可以的,但是现在没有方案,只有上海、重庆两个地区的试点。不赞成以在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的方式调节房地产市场,主张在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原官员自然远离权力的中枢,变得人微言轻起来。这不,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现财政部长肖捷还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的当天在权威党报上放出风来,计划方略实施路径一一亮出来。宁愿相信这不是巧合,因为当天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没有对房地产税进行强硬的表态。虽然大势已去,反对派再争论下去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和作用。

不过,从技术层面,某大神的朋友圈中倒是有非常知名的一段话:

今天的研讨会上,有个社科院的学者大谈房地产税,有人提出问题:,到底是“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如果是“房地产税”,则没有道理,因为土地不是我的,是国有的,你没有道理向我征税;如果是“房产税”,那么,我只是租用国有土地70年,在上面建房子,征税就必须去掉土地的价格;第二,征税是以房产购买时的价格还是以现在的市场价作为标准?如果以市场价为标准,那么谁来评估呢?评估费谁承担?如何保障评估价公平?第三,房产属于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就必须折旧,房产的使用年限为70年,是不是要按照逐年折旧来进行征税呢?他支吾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

我想,这位学者说不出来个所以然也好正常。让我们回到30年前,重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房地产税管不管用,推行了便可知。这此之前,争论肯定是不会有结果的。因为各自站的角度不同、立场不同、愿望不同,引经据典,歪理多多,不如洗洗睡吧。

最后,我想引用昨天在两位大咖微博上的留言,也亮一亮自家的观点:

一小部分非常聪明的在糊弄一大部分不太聪明的。心照不宣,看破不说破,属至高境界。“况且地方政府也不可能退回70年出让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这句话显示出陈宝存老师的苦口婆心——革命岂是请客吃饭,打土豪分田地的节奏,退回有先例吗?呵呵。

与其研究征与不征,何时开征,不如启动研究房地产税之下如何找到新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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