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第三批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购房资格的公告,这次有12位购房人士因提供需要材料被取消购房资格。
这些人被罚的缘由是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其中有10人提供虚假转账凭证,提供虚假户籍、虚假完税证明的各有1人。
情况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公告中说,是房管局在持续与其他部门对购房资格联合复检中发现的。看看吧,你以为房管局的对购房资格的审查还是流于形式吗?
这些人买房心切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或因为心存侥幸,提供虚假材料,不但买不了房,还将面临5年内不得在西安买房的处罚,并且或将面临公安机关的依法严处,因为“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了!
楼市君再次提醒大家注意:在西安市《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9月11日西安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要求中,已明确了“严厉打击骗购行为”!
这已经是第三次公布罚单了,也是人数的一次。想买房的人士,可不敢再步其后尘了!
编辑=周鑫 编审=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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