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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卖房,老婆却声称不知情,购房者这房子能最终到手吗?

bnewhous622017-09-05 17:17:18

在二手房交易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与房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结果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半路杀出来,说自己对房屋转让毫不知情,要求终止交易。

数据显示,在所有二手房交易纠纷中,有25%的纠纷就是因为所谓房屋“共有产权人”不知情而要求终止二手房交易。

事实上,很多所谓“共有产权人”的出现,是卖方在“演双簧”,觉得自己吃亏了,不想交易了就搬出所谓的“共有产权人”终止交易。

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二手房交易流程偏长,有的购房者甚至房贷都下来了,房子却没到手。如果是在热门城市,比如北京,“认房又认贷”,那就更惨了,白白损失了首套房贷的机会,再买房就按照二套房执行,门槛一下子高了一大截。

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真的就没辙么,只能认栽?

也不一定,在实际纠纷中的确终止交易的比较多,但也有部分案例显示购房者通过诉讼等方式最终完成了房屋交易,拿到房屋所有权。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法的一份意见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给了购房者提供了维权保障。

这两条规定实际上给购房者指明了解决之道,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继续履行,购房者可以最终拿下房屋:

1、交易是善意的,也就是说购房者买房时并未恶意,比如价格并无明显偏离市场行情,对房屋和产权人的具体情况足够了解,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2、房屋必须完成过户。产权人人已经完成变更,只有产权人完成了变更,才在事实上占据了主动。

如何避免这种二手房交易风险?

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使能够通过诉讼把房子拿到手,那也将是非常麻烦的过程。要避免这种风险,购房者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核实房屋所有产权人,可以通过产权证来核实,最保险的方式是房屋产权人带着你去房管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信息。

2、如果存在共有产权人,以夫妻共有产权房为例,要求不在场的配偶提供经公证的书面授权文件,当然如果所有产权人都在场,那是最合适的。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对那些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产权人的二手房应该格外警惕。

特别是那些房贷已经下来的二手房交易,如果最终交易失败,购房者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需要还房贷付利息,还留下了房贷记录,这对以后再次申请房贷是非常不利的。即使选择提前还贷,很多银行也有相关的罚息条款,损失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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