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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黑中介”盯上法院网拍房产牟取暴利

中财网   2016-11-24 09:48

[摘要] 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召开司法网络拍卖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启动司法网络拍卖一年半以来,成交金额总额约为6亿元。拍品小到手机、皮包等小件物品,大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等。

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召开司法网络拍卖新闻发布会。据介绍,启动司法网络拍卖一年半以来,成交金额总额约为6亿元。拍品小到手机、皮包等小件物品,大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等。据统计,参加拍卖人数多的拍品为一部苹果手机,竞价次数多的拍品为一块和田玉,溢价率高的拍品为一款迪奥黑色挎包,溢价达2700%。对于拍卖过程中出现中介趁机揽活、竞买者悔拍、延迟支付等现象,三中院表示会依法进行处罚。

一块和田玉竞价近500次

2014年6月三中院进驻淘宝网司法拍卖专区,并于次年3月27日启动首次司法网拍。据三中院介绍,截至今年10月31日,三中院共上网拍卖119次,合计拍卖96件标的物,成交67件,成交金额总额约6亿元,成交率为69.8%,平均溢价率为35.43%。

媒体记者了解到,随着执行力度的加大,三中院处置财产的类型也更为丰富,涉及住宅、厂房、商业用房、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等,基本上涵盖了大部分涉讼资产。

大部分竞拍纪录出现在小件物品上,其中,参加拍卖人数多的一件拍品为一部苹果5手机,报名参拍人数达337人,终以2504元成交。竞拍激烈的拍品是一块起拍价为1.5万元的和田玉,经过484次竞价,终以15万余元成交。溢价率高的拍品为一款迪奥黑色挎包,起拍价300元,经过257次竞价,终以近8500元成交,溢价达约2700%。

一栋商业楼的拍卖价创下三中院司法拍卖价的新高。2016年9月22日,位于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的一幢12层、面积近1.6万平方米的商业楼被某公司成功竞得,该楼起拍价为4亿余元,成交价为4.3亿元。

中介利用司法拍卖揽活

在拍卖房产过程中,三中院发现,部分中介趁机非法牟利。今年9月,一套房产在淘宝网挂出后,法院工作人员带领意向竞买人看房,却发现房门无法打开,经调查得知系中介擅自换锁导致。后该房产流拍。在该房产第二次拍卖时,又有中介与竞买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开出打包价,以竞买人名义竞拍,从中按房产成交价的比例收取服务费。

法院发现,中介机构抓住大多数人对司法网拍及其程序并不熟悉的心理,事先在网上搜寻房源,并以其为主导,与买家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约定先缴纳一部分中介费后保证客户如约竞拍成功,然后私自联系客户上门看房,之后冒名顶替以客户名义竞拍,从中赚取差价,成为另一种专门操控司法网拍的职业竞买人。这些行为不但干扰、破坏了正常的司法拍卖秩序,而且对法院网拍行为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接下来,三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黑中介的处罚力度,对于严重妨碍司法执行的黑中介行为,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处罚措施。三中院表示,司法网拍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对悔拍者强制执行差价

在一些小件物品的司法拍卖中,还出现了悔拍情况。2015年5月,居住在广东省茂名市的梁某参加一场网络司法拍卖,以2504元成功竞得评估价、起拍价为300元的一部苹果5手机。竞拍成功后,梁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价款缴纳至法院账户,并以拍品成交价过高、根本无意购买该手机为由始终拒不支付拍卖余款,明确表示悔拍。法院在6月依法重新将该手机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终以2020元成交。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7月,三中院依法裁定原买受人梁某补齐两次拍卖成交款的差额484元,并执行到位,全部用于分配给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同时将梁某依法纳入司法网拍“黑名单”。

三中院介绍说,一些小型动产类拍品竞买人法律意识不强,对于起拍价不高的小额拍品,往往随着网络跟风报价,在不经意间的数字点击中因一时冲动完成交易,将网拍等同于其他网络购物,没有意识到这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对不支付余款的行为心存侥幸。

对于“悔拍”行为,法院除将“悔拍者”列入司法拍卖黑名单外,还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悔拍者”就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部分强制执行。

此外,延迟支付拍卖价款也需补交利息。2016年9月,一栋位于右安门外大街的商业楼被某物业公司以约4.3亿元的成交价竞得。按照网拍公告的要求,该公司应在竞买结束后6日内向法院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拍卖价款约4亿元。但竞拍结束后,该公司未能在公告约定的日期内按时支付拍卖余款。经合议庭合议,买受人已经延迟支付拍卖价款,应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否则重新拍卖。后该物业公司向法院付款约4亿元,同时支付了迟延履行利息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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