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
7月1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
郑州市自2013年全面实行“三房合一”新机制以来,取消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因此,对已经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内部分补贴800元/平方米。补贴以单套90平方米为高标准,不足90平方米的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已享受过优惠性政策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等)的扣除已享受政策性住房面积。
申请人需持身份证、已取得的资格证,到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室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登记,申请时限至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时限至2016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