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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固安富方园一房多卖 涉95名业主

新京报   2015-03-16 07:18

[摘要] 3月14日,固安县富方园小区6、7号楼尚未开工,露出深约5米的地基。该小区商品房被一房多卖,涉及近百名业主。

3月14日,固安县富方园小区得6、7号楼尚未开工,露出深约5米的地基。该小区商品房被一房多卖,涉及近百名业主

2013年初,北京市民杨女士在河北固安县富方园小区全款买了套商品房,因开发商屡屡的推迟交房期,杨女士私下查询发现,自己所买的房子早在3年前就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

据调查,杨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该小区有一套房甚至被卖给了4名购房者。据不完全统计,该小区有近百名购房者遭遇一房多卖,且房屋至今仍是“烂尾楼”。此外,该小区仅3栋楼取得了施工、预售等手续。

3月14日,固安县副县长李华辉回应新京报称,原开发商的董事长缴蕴培已被刑拘,有关部门正协调解决此事。

交房的期限遭拖延因一房多卖

2013年3月,杨女士以每平米5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河北省固安县富方园小区2号楼1单元的一套商品房,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次日她就缴纳了45万元的购房全款。销售人员先后向她出具了加盖有开发商企业财务专用章和销售专用章的两张收据证明。

杨女士回忆称,当时销售人员称证件齐备,并且承诺签协议交全款后,一个星期内就能办理网签手续。

记者在杨女士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上看到,该文书首页底部落有国家工商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字样,协议后还盖有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印章和法人缴蕴培的个人印章。文件明确出卖人将于2013年12月30日前交房,60天将赔付违约金。但直至交房的期限,销售人员的承诺未曾兑现。

2014年2月,开发商与杨女士签下了《延期交房问题协调解决协议》,开发商承诺将在当年5月份前办完网签的手续,并补偿延期交房的损失。

开发商一拖再拖,后来我才知道,我买的商品房早在2010年的11月份就已被开发商卖给另一个人了。”杨女士说,自己在北京工作,为了此事多次往返固安,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尽管有公职人员出面调解,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其中一套房被同时卖给4名业主

经调查,新京报记者发现,富方园小区开发商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易商品房过程中,出现大范围重复销售现象。一名李姓购房者称,自己也遭遇了一房多售的情况,自己常年都在北京工作,直到自己加进了小区业主的维权QQ群,才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被开发商一房多卖了。

业主们不完全统计,小区目前四百余名购房者中,遭遇商品房重复销售的人数近百人,涉事金额已逾千万。其中,富方园小区2号楼1单元503号商品房竟然被开发商同时卖给了四个业主。

记者比对了多份买卖合同后发现,被重复销售的同一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并不一样,在合同条款中有明显出入,但合同后都盖有开发商印章,并开具了加印收据证明。

小区除了商品房项目存在一房多卖情况,部分回迁房也被当做商品房卖掉,其中也出现了重复的销售的现象。回迁户张先生称,开发商曾经许诺每个月给回迁户的租房补助现在已经停止了发放。

-官方回应

开发商董事长已被刑拘

针对富方园一房多卖的情况,新京报记者与固安县副县长李华辉取得联系。李华辉表示,固安县政府对此案重视,已经作为重点案件来处理,原开发商董事长缴蕴培现已被公安局刑拘,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

“遭遇一房多卖的购房者,还要房子的就先登记,希望退款就约定时间退款。”李华辉称自己刚上任,对此事并不了解,但现已责令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实时反馈该事件的进展,争取早日解决此事。

开发商副总经理孙益宏对记者说,富方园小区仅3、4、5号楼各项相关证件齐备,小区1、2、6、7、8号楼房仍未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后记者查询固安县的房管局官网确认,目前富方园小区确实仅有3、4、5号楼相关证件齐备。

证件不齐为什么能够提前预售?如此大的房地产项目破土动工多日为何无人?3月13日下午,记者先后前往固安县建设局和房管局询问此事,但截至昨日,有关单位均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追访1

富方园小区至今仍是“烂尾楼

记者走访富方园小区看到,小区3、4、5、8号楼现已初步完工,1、2号楼的框架也已初见雏形,而6、7号楼则尚未动工,裸露出约5米深的地基。种种施工迹象表明,该小区的建设已经停滞多日。

有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开发商将商品房一房多卖套现的同时,还将房产作为抵押物押给了个人进行融资,但现都已经无力偿还,“他们也在找开发商索要房子。”

此外,有购房者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虽然开发商败诉,但购房者至今未收到赔偿款。

河北省工商部门公开资料显示,固安县蕴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已于2015年1月4日将原法定代表人缴蕴培更迭为马熙军。

2015年1月13日,多名购房者要求当地政府解决富方园小区乱象。当日,马熙军在固安县信访局做出书面承诺称,如有要求退房业主,公司方面将于2个月内完成购房款项的退还工作。但直至3月13日夜间,没有购房者反馈收到了该笔退房款。

追访2

开发商接盘 调房退款可二选一

“之前的开发商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现在在看守所里了,我是股权转让后来接手这个烂尾项目的。”3月13日,新开发商股东金岩出面协调此事,公司名称仍沿用原开发商的。他称,首批商品房5月底肯定会交房,交房时将同时解决重复销售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一房多卖情况?原开发商副总经理孙益宏回应称,“公司资金链当时出现了断裂现象,原来的董事长管理不善,房子除了公司自己在卖,代理也在卖,二者没有进行沟通,结果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开发商负责人金岩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先房地产公司绝不仅仅只是管理混乱的问题,其中有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很有可能是内外部共同造假,后甚至连钱都没进公司账户。”

“目前我只知道95名购房者遇到重复销售的情况,具体结果要下周统计才能出来。”金岩说,如果购房者的财务章、收据、合同以及资金往来凭证能对上的话,公司方面“要调房的就给他们调房,要退钱的就退钱给他们”。

- 建议

及时预登记可防止一房多卖

依照法定程序,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需到房管部门进行预备案,从而防止同一套房子被多次出售。但绝大部分房企在对房屋的实际销售过程中,普遍采取的办法就是集中网签,前期先跟购房者签订纸质合同。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部分房地产商则选择在此期间铤而走险进行“一房多卖”。

“加强房地产预售商品房的管理监督力度是根治‘一房多卖’的首要措施。”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说,这样可从源头上避免一房两证、一房两卖现象的发生。

针对固安这一事件,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地产商在未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并且出现了一房多卖情况,可能涉嫌合同诈骗,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然后再解决民事问题。如果购房者在得知地产商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仍然买房,那么他们也将承担一部分责任。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俭表示,消费者自身也应在购房之前查看好开发商资质,同时还要落实该房是否已被查封、抵押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及时到房管部门进行预登记,从而防止自己的房子被再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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