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等地出现“灰色房贷”,通过向一些机构付一定手续费和担保费,来规避限贷。这种所谓的“灰色房贷”理论上存在可能,但是实际上很难有人会通过这种方式来申请房贷。对此,吉林省业内人士称,这种方法成本太高,不太靠谱。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等地出现“灰色房贷”,通过向一些机构付一定手续费和担保费,来规避限贷。这种所谓的“灰色房贷”理论上存在可能,但是实际上很难有人会通过这种方式来申请房贷。对此,吉林省业内人士称,这种方法成本太高,不太靠谱。
现象:
小企业贷曲线“变身”房贷
长春市民许先生一直想贷款买房,但手头的钱一直不太宽裕。近日,他在网上看到了被曝光的“灰色房贷”,有点动心。
据报道,目前上海银行业内存在房贷超标放贷的现象,被银行业内称之为“灰色房贷”,主要是假借小企业贷款之名来进行运作,做到表面上看似手续合规。
“灰色房贷”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客户先以自身拥有的一套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申请银行向其控制的小企业发放经营贷款,根据相关规定放贷额度可以达到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100%,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达到120%,最后小企业经营贷款转出用于买房。
据测算,在办理正规房贷的情况下,客户如果购买一套评估价为300万的房产,按照首套房贷三成首付来算可贷210万,而按照二套房贷六成首付来算只能贷120万。相比之下,“灰色房贷”使客户无需缴纳任何首付,只需要以评估价达到250万的自有房产抵押即可办理。
观点:
理论可行实际很难操作
在长春一家银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眼中,此种做法的目的是规避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限制,与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相悖,与部门的规定不符。
长春某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王先生说,他所在的银行,通过房屋抵押贷款用于企业经营,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价的50%,有的银行能做到70%。也就是说,房屋评估价格100万元,申请抵押贷款高者能贷50—70万元。即便是在抵押担保的情况下,贷款额度也很难达到120%。
另外,为了防止贷款被挪用,银行支付贷款资金进行的是“受托支付”。比如,客户贷款用途为企业贷款,那么,银行审核会索要企业与交易对方的合同、以往的交易账单,并通过工商查询系统核对对方企业信息等程序,对企业间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此后,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他说,一方面,抵押物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另一方面,贷款用途也有严格的审核程序,综合来看,正规的金融机构很难打这个“擦边球”,理论可行实际很难操作。
成本:
“灰色房贷”还款压力大
除操作难过审核关外,走“灰色房贷”途径,客户的还款压力也比较大。长春某银行客户经理说,企业贷款除特定用途外,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进货、劳务支出等情况,贷款期限通常在3年以下。而正规的房屋贷款期限,长者可达10年、20年、30年。
同是贷款50万元为例,二套房贷款10年,按市场现行五年以上基准利率(6.55%)上浮20%(7.86%),以等额本息的方式测算,贷款人每月约支付本息6029.5元,累计支付利息223534.6元。
若申请企业贷款,以期限1年为例,贷款利率较一年期基准利率(6%)上浮30%(7.8%),以等额本息的方式测算,每月支付本息43448.0元,累计支付利息21375.9元。虽然利息相对来说少了,但每月的还款压力却是原来的7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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