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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免契税 业内:无关房产调控

中国广播网  2014-01-19 06:10

[摘要]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同志们,不用离婚啦!”昨天(17日),如此莫名其妙的大标题出现在某杂志的官方微博上,说的就是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通知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情况,都不交契税。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同志们,不用离婚啦!”昨天(17日),如此莫名其妙的大标题出现在某杂志的官方微博上,说的就是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通知明确,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情况,都不交契税。

免征契税和离不离婚又是什么关系呢?原来,早在2011年8月,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这条司法解释发布后随即引发房产证“加名”热,由此引起“加名税”纠纷也甚嚣尘上。

为了化解“加名税”之争,2011年8月份的最后一天,财政部发布新规,“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但这条新规只是说“加名”,而没有对“减名”或者“更名”或者“变更份额”做出规定。

也正因为如此,昨天两部委的新政策一出,大家就马上联想到“不用离婚,就能将房产过户到夫妻另一方名下”。

新规实行,财税2011(82)同时废止。此前的规定仅限于“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契税。而现在则新增了两种情况:人完全变更免征,和拥有比例变更免征。简单说,新通知的意思就是说:比如你是位男士,房本儿上本来写着你的名字,而媳妇不大乐意,要把名字加上去。那么不管这房子是不是你的婚前财产,你是打算在新房本上只写你媳妇的名字,还是写上你俩的名字,又或者说两人媳妇三七开,一律都不收契税。

和房产相关的政策通常都会引发巨大关注,这个消息也不例外,众多猜测齐齐上阵,纷纷解读变化预示着什么信号。

猜测一:是否造成契税大幅下调,意味着房产调控有放松的趋势?

这个还真是想多了。事实上,通过记者了解发现,在北京,虽然旧版规定当中,没有完全明确全免契税,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已经免征夫妻间房屋产权变更的税费,只收取少量工本费。

北京房产中介小常:没有啥变化一直都不收,就只收一个房本费,是八十五块钱,其他的一直的,什么税都不征收。

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北京并不是独一份儿,各大城市都已经只对夫妻间的房产权变更收取工本费,费用均在百元上下。因此规定的重申和补充,并不会大幅降低夫妻间房产变更的契成本。

张大伟:有一些地方,夫妻双方把房产从一个人变更到另一个人,可能涉及到一些契税,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基本上不是这么执行的。跟房地产调控没有什么关系。

猜测二:是否会降低“以假离婚换购房指标”的成本?

“结婚,买房,变更,离婚,净身出户,再买房,再结婚”,在网上流传颇广的一则网帖就为限购政策下,想买多套房而不得的人出了这样的阴招。而中介小常表示,这并不只是传说。那么,契税免征的新规定,会不会变相刺激一部分夫妻铤而走险呢?对此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不会。

张大伟:因为以前也是可以的,这涉及到离婚的财产分割,以前也是不用交税的。以前南京就出过类似的消息,就证明以前的政策就是这样,现在新政策出来了,没有什么变化,现在还可以这样。

:产权变更考虑到了夫妻关系的伦理性

那么,两部委的重申,到底意在何处呢?张大伟认为,不关房产调控的事儿,却和婚姻法有关。怎么说呢?事实上,对于夫妻间房产权属变更该不该征收契税的问题,公众的关注并非刚刚开始。

2011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南京、郑州、沈阳、合肥等地,都表示将对婚前房产的权属变更收取契税,而另一些地方则表示暂无计划。该不该征税,陷入混乱。直到一个多月后,财政部明确“加名不征税”,混乱才的已结束。但学术上的争论并未停止。

《婚姻法》: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婚后把另外一个名字写上,或者给他其中一部分,那么叫做赠与,赠与是合同关系,是需要收税的。

虽然部分认为,这样的说法算是有法可依。但按照目前各国税法都确定或者原则上遵循税收的婚姻中性原则,也就是说,征税不能影响人们的婚姻关系或婚姻选择,征收契税就不太合理了。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则认为,规定的细化重申,考虑到了夫妻关系的伦理性。

苏明:财政部进一步明确婚姻存续期免征契税,我感觉是对前段争论的一个明确表述。这样更合理、更人性化。因为财产毕竟是夫妻共同的,国家明确免征契税,我感觉是有合理性的。

《规定》细化出台,可以预见,今后夫妻间房产权属变更的契税之争将成为历史。但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直系亲属如父子、兄弟之间的房产变更是否应当收取契税,这样的问题还没有定论,各地在操作当中也多有不同。类似情况还需要财税部门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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