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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了9年还没完工 杭州一厂房绊倒3家建筑公司

钱江晚报   2013-08-26 14:20

[摘要] 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南,机电路西,占地面积26671平方米的一块土地,最近在慈溪建筑行业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杭州湾新区,滨海一路南,机电路西,占地面积26671平方米的一块土地,最近在慈溪建筑行业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2004年9月起,这块地就属于慈溪市三金智能仪表有限公司。9年间,因为要建厂房,这块地先后迎来了三家建筑公司——慈溪华光、慈溪二建、宁波永航。它们的结局大同小异:遭遇“质量门”,惹上官司赔钱,甚至破产。

三家单位付出了1000多万的“代价”,而本该早已建成投产的厂房工地,依旧是大门紧闭,杂草丛生。这是怎么回事?

三家建筑公司

栽在一个普通项目上

慈溪市三金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在业内名不见经传。记者在网上查到的资料显示,这家公司的注册资金106万元,员工人数8人。2004年9月,该公司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在这一地块上建造仪表厂的2个厂房、楼、研发等,总建筑面积24942平方米。

同年11月1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也办理完毕。

接下来的9年时间,为了这个工程,三家慈溪业内信誉良好的建筑公司因“质量问题”先后“栽倒”。

2004年11月,慈溪华光公司进驻开工,合同造价643万元,合同竣工期是2005年7月15日。

工程进行的似乎并不顺利。“七八个月,就做了1号厂房的填塘渣,放在以前,就是一个月的工程量。”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说。

2005年,因为基坑塘渣换土整改方案不统一,三金公司上报慈溪市质监站要求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质监站开具了停工整改通知单。三金公司随后以此为证据起诉华光公司,法院判决华光公司赔偿三金公司工程延期损失370万元,同时解除施工承包合同。

华光公司因此破产。

2006年11月,慈溪二建公司接手,合同造价1121万元,合同竣工期是2007年8月13日。

“当时,三金公司没有要求我们对华光公司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全面返工处理,就同意进入主体施工。结果开工一段时间后,三金又上报质监站说工程质量有问题。”二建公司副总陈红杰说。

2007年9月,因为厂房电梯井基础未按图施工等质量问题,质监站开具了停工整改通知单。二建公司全面停工并退场,并起诉三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经省高院终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随后,三金起诉二建,要求赔偿并继续履行合同。

2009年11月,经慈溪人民法院调解,二建赔偿三金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并解除施工合同。

2010年3月28日,宁波永航公司进场开工施工,合同造价1150万元。

“我们先是对二建公司工程不合格部位开始整改施工,但是三金公司要求过高,施工无法进行。而且三金公司坚持要求质监站当质量事故处理。”永航公司老总叶剑勇说。

2010年3月,因为混凝土局部存在钢筋偏位、截面尺寸偏小等质量问题,质监站开具停工整改通知单,5月又发出了责令整改的通知,要求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2010年10月到11月,永航公司提交了3份整改方案,但质监站认为整改内容、措施并不完整,且未经各方主体签署确定意见,程序不符合要求,于2012年12月6日、2013年3月1日,两度发出了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实施处罚。

永航公司不服,向法院申请复议,4月慈溪法院作出维持质监站的处罚决定,永航公司不服又提出诉讼,被法院驳回。

目前永航公司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建筑公司觉得是“碰瓷”,业主说这是诽谤

三家之前信誉良好的建筑公司,都栽在这么一个不起眼的项目工程上,这让三家公司的负责人纳闷。他们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遇到了一个“碰瓷项目”?

他们说,一般做厂房的,都是业主催建筑公司早点完工。但这个项目恰恰相反,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近乎苛刻,遇到一点点问题就要求当地质监部门开停工整改单,“好像根本就不着急房子什么时候盖完。”

他们还提到了一个细节。

按照慈溪业内的做法,整改方案必须由施工方上报必须业主签字,再由设计、监理、及质量主管部门确认才可整改施工。

收到整改单后,他们多次上报质量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整改修补,但作为业主方的三金公司每次都迟迟不做签复,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工期一拖再拖。

“我们感觉就像是中了圈套。”三位老总说,其他工地,都是业主现场签掉整改方案,然后给监理、设计、质检等部门,再还给建筑公司。只有交给三金公司,是一去不回的。

事实是否如此?上周,记者找到三金公司的登记地址——宗汉的马家路村,但没有找到这家公司。当地村民说,村里没有这个厂。

随后,记者辗转拨通了三金公司负责人马永军的电话。他的回应是:“他(三家公司的老总)完全是捏造事实,到处诽谤。现在我也在向相关部门控告,也想找媒体讲下真相。我这里也有很多材料,对方提供的材料,你也可以找相关职能部门核对。他是为了逃避责任,到处捏造事实。你看了材料,就知道他有没有说谎,捏造事实。”

全按国家规范验收的业主,业内人士称很少碰到

三家建筑公司,都栽在三金公司对质量的严格要求上,这也让人有疑问:是三金公司对质量的要求确实太苛刻,还是三家公司的建筑质量的确有问题?

木工张师傅,曾经在这个项目干了三个多月。他列举了三金公司的一些要求:

原材料钢筋必须拉直,生锈的要切除;每车水泥都要抽查;量角度带上了仪表卡尺……

这些要求算苛刻吗?记者咨询了建筑业界多位工程师。

他们的回答是,这些大部分是国家规定标准,只有“每车水泥抽查”严格于国家规定:“水泥都是按合格证上的数量按批抽的。”

但他们也表示,在业内,很少有会完全按照国家规范来的业主。

“建筑行业,还是手工活,即使是鲁班奖的工程,也不可能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国外的工程,工期长造价高,可以满足;但国内的工程大多要赶工期,业内普遍执行的还是‘企业标准’,就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业主的使用功能,满足验收条件。”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如此解释。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个工程的质量问题并不算很严重。

“都是建筑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通病,是很小的问题,通过后期的整改补救措施是完全可以达到竣工要求的。”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院加固项剑峰这样告诉记者。

但慈溪质监站的站长韩建业,此前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表示,三家公司的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他们都承认,也发了停工、整改单。“即使说是通病,也是质量问题。只要按照国家规范来做,都是可以避免的。”

整改方案是否需要业主签字,法律上也很模糊

虽然还不能肯定“业主不肯在整改方案上签字”是不是事实,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工期延误的责任应该由谁负责呢?

上海同济大学房屋质量检测站站长、土木工程学员院长,也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理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工程质量分会理事的顾祥林说,如果停工通知单是质监站开的,说有质量问题,从道理上讲,整改方案应该由质监站认可,而不是业主认可,毕竟业主不是技术部门。

“需不需要签字我不知道,但和业主没有关系。如果工程影响了业主的使用要求,那才需要业主签字。”他说。

中国以建筑、房地产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兵告诉记者:“法律对于这块也比较模糊,并没有明确规定整改方案一定要业主签字。原则以合同约定来履行,如果合同中表明,整改需要业主单位同意签字,就按合同履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这时候业主如果不同意,就很容易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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