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末以来深圳“限价令”的升级重申,当时就被视作是新一轮地方落实“国五条”细则的开始。正如本文所料:3月25日,广东省率先转发国务院17号文,成为全国首个令国五条落地的省级单位。据深圳当地一名官员表示,各地方政府酝酿的新一轮调控细则,其严厉程度可能会超过很多人的预期。
2月末以来深圳“限价令”的升级重申,当时就被视作是新一轮地方落实“国五条”细则的开始。正如本文所料:3月25日,广东省率先转发国务院17号文,成为令国五条落地的省级单位。据深圳当地一名官员表示,各地方政府酝酿的新一轮调控细则,其严厉程度可能会超过很多人的预期。
多家网络媒体广为传播《深圳“限涨令”出台:今年房价只准跌不许涨》一文,文中称,“深圳国土部门近日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据悉,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
被称为消息来源的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简“深圳规土委”)迅速辟谣,表示深圳市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这是沿用两年前的“限价令”,“即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执行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等规定”。
辟谣无法掩盖其背后决策者意欲打压房价的决心。一些扎根深圳、近期屡有新盘推出的开发商表示,已被口头通知,标价出现上涨的单位将无法网签备案。这样的措施因其严厉程度,被深圳业界称为“限价令”升级版。
事实上,根据记者得到的多方消息来看,深圳的限涨令不但确实以“口头通知”的形式存在,而且已经被迅速布置实施。“控制房价上涨”这一政策目标,在落空多年之后,终于被地方政府以最强硬的手段开始强行实现。
限涨还是限价,已不是问题
重申“限价令”的同时,《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正式下发,要求深圳房价调整超15%时须备案。这一《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3月15日,深圳规土委直属管理局的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深圳实施“新国五条”的地方细则本月底或出台,“目前,深圳规土委与金融、税务等各相关部门正联合草拟”。
“新国五条”出台后,地方何时出台配套细则以及细则内容如何,一直牵动各方神经。深圳此时祭出系列调控措施,无疑是先行一步,其标杆作用直接导致了地产股的下跌。“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深圳这一手段的即时运用将对当地楼市产生调控以来的影响。”富通地产一位高层人士向记者分析认为。
据可靠消息,“限涨令”消息来源于深圳各开发商被深圳规土委约谈后。3月13日,管辖罗湖、福田的直属管理局进行了一场名为“罗湖、福田辖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暨培训会议”的培训。培训由新任副局长李家宝主持,约12家开发商到场,包括京基、合正、深物业、农科、深业、华来利、兰江、万泽等当地品牌房企,实质内容即要求开发商旗下楼盘,以首期单位为基准,房价只能跌不能涨。同一时间,南山、龙岗等区域的规土委直属管理局也召开了同类内部会议,传达了同样的精神。
包括万科、招商、金地等大多数被约谈的开发商均确认了政府部门口头下达的对90平方米以下、90-144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以上的新房将实施全面限价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即2013年深圳新房均价必须是“零增长”或者是“负增长”,以首期单位为基准,只能跌不能涨,并且细化到了每个楼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而不仅仅着眼于均价、全市均价。
“现场比预想的要平淡。”前述富通地产高层说,大家对“新国五条”配套细则已经未雨绸缪很久。“本次口头通知的政策和两年前的‘限价令’极为相似,依然以个盘成交均价的逐月零增长为目标,只跌不涨将是这一政策的目标。”
前述深圳规土委直属管理局官员亦表示,“其实没什么新东西,我们都是采取原来的一些措施,贯彻国务院的调控措施。”深圳2011年出台的“限价令”,自2012年市场陷入低迷后在执行层面已经放松,几近失效。
不过,和两年前不同的是,本次目标均价仅控制项目首月价格,本月实际销售均价控制下月价格。预售批准后,在系统填写的目标均价就开始显示其作用,个月的售价将受目标均价控制,但下一月的销售均价将不再受目标均价控制,而是受前一个月销售均价控制。
“这次的政策是对此前限价政策的强调,核心是规定单个项目成交均价月度环比零增长。”前述深圳规土委直属管理局官员表示,楼盘价格是自己和自己比,这个月成交均价和上个月比,都不能涨,否则就不让网签、备案。
深圳规土委的官方文件称,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经价格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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