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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三大系统核查是否首套房

北京青年报   2013-04-08 08:01

[摘要] 北京住房公积金昨日调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70%。这是继公积金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后,再一次收紧贷款政策调控楼市。新政策将从4月8日正式执行。

今天起网签的北京二套房购买人,无论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均提至七成。名下无房且有一笔房贷记录或一条公积金提取记录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首付仍为六成;名下无房且有一笔房贷记录的二套房商贷申请人,首付也仍为六成。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还对还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本报讯(记者 范辉 程婕)北京住房公积金昨日调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70%。这是继公积金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后,再一次收紧贷款政策调控楼市。新政策将从4月8日正式执行。新老政策“划断”的标准依然是网签。如果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在这一日期(包括8日)之后通过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签,其贷款业务执行新政策。骗贷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此外,二套房商贷今起首付比例也将提至七成。

无房有一笔提取或房贷记录者首付不变

对于为非首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并且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在此之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60%。

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一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同样,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这意味着对于改善需求来说,“卖一买一”不受影响。

借款人月还款额将受限

对于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市民,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还对还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如果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还款额。

刚需人群贷款额度浮

此次公积金政策更加人性化,结合目前北京的房价,刚需自住需求的市民可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北京住房公积金未来将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即不低于980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提至七成

从今日开始,北京的商业性二套房贷政策也与公积金贷款一齐作了同步调整。昨天晚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比现在的六成提高了一成。文件没有涉及贷款利率的调整。通知明确,新老政策的划分界限以网签时间为准,自今天起,网签的购房人申请商贷按上述新规定执行。

营管部通知同时指出,对在住建委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大系统核查是否首套房

如何核查购房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对此,北京住房公积金昨日再一次明确了认房、认贷的标准。该将会调查贷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此外,公积金还会进一步审核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

公积金表示,未来该将使用住建委的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方式实施尽责调查。如果在完成上述查询后,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才会最终被定性为首套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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