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间半平房曾被认为无主财产充公,房主继承人发现房屋资料后,向法院撤销无主财产认定。最近,通州法院受理了首起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案。
两间半平房曾被认为无主财产充公,房主继承人发现房屋资料后,向法院撤销无主财产认定。最近,通州(社区网论坛商铺)法院受理了首起申请撤销认定财产无主案。
申请人张某称,其姥姥朱某在通州区有2.5间平房,在“文革”期间交公。在1984年落实“文革产”政策时,因姥姥已去世,母亲又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继承,后来,原通县房管局于1987年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1988年,经通县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并收归国家。
后来,张某父母都去世了,在整理老人遗物时,张某发现了该房屋的相关资料,便多次到区县相关政府部门反映,要求收回该房屋。
目前,张某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无主财产认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